房东报税 可扣43%成本

【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6日电)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财政部今天公告“100年度财产租赁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今年5月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时,去年房租收入可扣除的必要费用标准为43%,与99年度相同。

5月将申报100年度综所税,房东申报租金收入,可将房屋折旧、修缮支出等因租赁发生的合理、必要损耗与费用,逐项提出证明,列举扣除;或者依财政部公告的标准,扣除必要费用。

根据财政部公告100年度标准,出租固定资产的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为43%,也就是房东可将全年实收租金乘以57%,做为应申报金额。

但仅出租土地者,财政部表示,只能减除土地当年度缴纳的地价税,不能减43%。

出租农地者,财政部表示,若由出租人负担水费,可扣减36%必要费用;不负担水费者减除3%。

出租林地者,财政部表示,若出租人负担造林费用或生产费用,可扣减35%必要费用;不负担造林费用者,租金收入全部要申报租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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