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腐败足球官员的罪与罚

【新唐人2012年2月21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张楠报导)继足坛“四大黑哨”星期四被判刑后,包括中国足协前副主席杨一民和主管裁判工作的张建强在内的39名足坛人士,星期六也分别获刑。但是,在球迷们燃放鞭炮以示庆祝的时候,有专家和网民表示,此次对腐败足球官员的惩处过轻,不利于足坛反赌扫黑。

杨一民受贿125万元。 铁岭中级法院对他宣判如下:“被告人杨一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张建强受贿27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25万元。他们两每人平均表示不会上诉。

律师:受贿最高可判死刑

杨一民的律师王树静在宣判后对新华社说,对杨的惩处并不严厉。 作为政府官员,受贿最高可判死刑。

《新京报》引述王树静的话说,“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比较公平的结果。”据《新京报》报道,张建强的律师金文权也认为,判刑12年比较合理。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来看,应该算是比较轻判。

几名足球俱乐部的老总和工作人员也获刑,刑期为七、八年不等。他们的罪名包括受贿、行贿、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一些人由于所判刑期少于已被拘押的时间而被当庭释放。

法律专家:判罚太轻

对于如此判决,一些法律专家和球迷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对涉案人员的判罚太轻。法律专家郝劲松就持这种观点。

他说:“对整个这样团伙犯罪,法官的量刑都是极轻的。从中国的刑法来看,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有一个条款叫1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数额巨大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对美国之音说,杨一民受贿125万之多,超过最低金额10倍多,在刑期上却仅比最低限度多了6个月。

一名腾讯网友评论说,这帮人渣,毁了中国足球,毁了多少代人的梦想,毁了多少年轻人的事业。杀了他们也不过分!判得太轻了,中国足球还不会有希望的。

郝劲松认为,赌球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网路,还有很多人没有挖出来。

他说:“我觉得这次让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雷声大,雨点小。这样一个审判结果,可能会对未来中国的体育事业会造成一个很不良的、很不好的影响。”

杨一民的律师王树静说,杨一民所收钱款当中,有70万属于亲情往来,而非受贿。但一些人认为,这种说法并不成立。

球迷:收钱办事 就是受贿

腾讯成都市网友“冰释”说,如果还有良心,你自己挖个坑跳下去算了,还好意思辩解,说没贪那么多。

辽宁锦州球迷佟先生表示:“这就是一个变换说辞而已。这就是受贿。没说的,就是受贿。收人钱,帮人办事不就是受贿吗?”

犯罪成本低 官员难抵诱惑

法律专家郝劲松说,有的款项不是贪官主动索要的,而是行贿者送过去的,而中国对行贿者打击非常少。

郝劲松:“所以造成了行贿人的违法犯罪成本非常低。正因为有大量的行贿人存在,所以那些受贿者也就越来越多了,因为很难抵挡有人不停的给你送钱。”

此前,曾有“金哨子”之称的陆俊等“四大黑哨”被判刑。接下来,南勇等前足坛中高层官员也将出庭受审。

有前车之鉴,郝劲松估计,对南勇等人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制造腐败的体制才是罪魁祸首

不过,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法律的有效性在于它的严密性,而不在于它的严酷性。他说,关键是要揪出更多的害群之马。

胡星斗说:“腐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存在一个腐败的体制。有很多贪官以前都是好人。但是很多人都遵守潜规则,大家都贪或者大家都收取好处费,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人会被动的陷进去。制造腐败的体制才是罪魁祸首。”

锦州的佟先生认为,应该一查到底,给涉案球队降级。这位自称逢赛必看的球迷说,如果不给球队和球员处罚的话,他们下次还会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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