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档案】台湾共产党与“二二八事件”(四)

【新唐人2012年4月04日讯】【导读】目前在台湾对“二二八事件”的谈论,几乎是围绕在“元凶是否是蒋介石”、与“涉案人员的责任归属”上。本文则是从一个几乎被忽略、甚至被遗忘的角度,来探讨“台湾共产党”与“二二八事件”的关系,一段您可能未曾听过的历史。

(续前)六、“二二八事件”中台北地区的共党活动

“二二七缉烟事件”中的台共记者

中共背景的吴克泰、周青二人,曾参与中共台湾省工委会控制的“自由报”,后来为扩大对新闻界的渗透,两人转任台北“中外日报”记者。他们两位在以新闻煽动“二二八事件”后,潜逃大陆,参加“台盟”组织,其后并持续为中共统战部门工作。

吴克泰说:“周青从事件一开始就在场,由他写前半段,我写后半段,群众包警察局和宪兵队部分。报导写完后,采访主任、副社长兼总编辑不敢发,经过一番争执之之后,印刷厂的工人出来说话了,他说如果这篇报导不发,就要把印刷厂烧了。这才把报导发了出去。第二天一早,报纸发到全台北市并发往全省各地,被抢购一空。稿子发排以后,我和周青又回到了宪兵队。上千名群众一直包围着宪兵队,呼口号要求交出凶手。”吴克泰亲自参加了群众冲锋陷阵,几次冲进警察局长的办公室,要求交出凶手加以严办。

另一位中共份子周青说:“几百个群众围住警察分局要求交出凶手。双方大约僵持四十分钟才发觉凶手已被转移到总局保护起来。人群便冲向城内的警察总局,人群已由几百人迅速膨胀为数千人。警察局长陈松坚手忙脚乱,几次站在二楼阳台说话,都被人群的怒吼声打了回去。这样僵持一个多小时,忍耐不住的人群有人冲进局里,发觉凶手早被转移到附近的宪兵第四团团部。”

庞大的人群一齐涌向宪兵团,途中周青向新生报工会借了一面锣。周青以敲锣鼓动群众冒雨冲锋,一进一退,这样来来回回,次数无法计算。“那天夜里我和吴克泰一面鼓动群众,一面又轮流回到《中外日报》写稿。稿子是用特写描述的。”周青回忆说。

228游行领导者的角色

终宵攘扰的台北市经过清晨短暂的平静后,2月28日上午9点,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的干部吴裕德,当时为台大学生,率领一群人,敲锣打鼓,沿途号召民众参与他们的行列,尾随人数愈来愈多。当队伍路过延平北路派出所时,一举涌入,完全捣毁该所,未及走避的员警全被殴伤。10点钟,另一批群众涌进重庆南路专卖局台北分局,现场遭纵火焚毁。午后,群众向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前进,其中有人手持日本军刀和枪支。下午2点,群众又至设在新公园内的台湾广播电台(即现在的二二八纪念馆),以台语和日语广播,号召曾在日军服役本省籍青年,至指定地点集合。

由于事件不断扩大,迫使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于下午二点宣布台北临时戒严。这一连串的群众事件,至今仍有许多人说是群众自发行为,但起领导作用的台大学生吴裕德,是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所吸收的学生干部,在28日上午领导群众殴辱公务员、捣毁官署。而当群众砸烂专卖局时,旁边的屋顶重下来两条大字标语:“打倒陈仪独裁政,建立台省民主政府”,仓促之间,何来布条?显见有人预先准备。

长官公署的神秘一枪?

另外一个疑点是,当群众包围长官公署时,那“神秘的一枪”是谁开的?当天至长官公署请愿人潮以万计,要求陈长官亲自出来接见群众,陈仪觉得人太多,安全没保障,通知请愿群众派若干代表进署面谈,群众不接受。陈仪乃与葛敬恩商量,决定到二楼阳台与群众见面。当陈、葛走到阳台,正要与群众对话,忽然有人用手枪自群众中向陈射击,但未命中,楼下警卫听到枪声,立即向群众开枪还击,一时秩序大乱,群众争先恐后逃离现场。

一般而言,在台北市的事件中,知名的中共份子并未站在幕前,而其隐居幕后的领导角色程度,则很难精确掌握。一度掌握“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领导权的王添灯,他是否是中共份子仍无法定论,但王添灯却把草拟“二二大事件处理大纲”的重任交由台共兼中共的潘钦信、萧友三和蔡子民三人。32条改革方案草拟后,一面交由王添灯,一面交予中共台省工委会负责人蔡孝乾。中共表示时间紧迫,不用修改,王添灯就于3月6日在“处委会”提出32条,要求陈仪命令在各地的武装部队,自动解除武装;地方的治安,由宪兵与非武装之警察和“民众组织”共同负责;一切施政,不论军事、政治,须先与“处理委员会”接洽;对于此次事件,不向民间追究责任,将来亦不得假藉任何口实,拘捕此次事件之关系者;绝对反对在台湾征兵,以免台湾陷入内战漩涡等条款。

延安中共的回应

陈仪在台湾逼出了“二二八事件”,当然是与国民党内战多年的中共所乐见的,正是所谓“亲者痛,仇者快”。当时在延安的中共就透过电台广播说:“台湾人民的武装自卫乃是被迫的,是必要的,是正义的,是正确。”3月20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社论说:“你们的闘争就是我们的闘争,你们的胜利就是我们的胜利,解放区军民必定以自己的奋闘来声援你,帮助你们。”

中共当然希望扩大事端,因此在广播中免不了煽风点火,提出呼吁:“一、武装闘争既已开始,必须反对妥协,反对出卖,以争取最后的胜利。二、处理委员会所通过的32条纲领,应坚决为其实现而奋闘。三、应迅速在乡村照顾人民的经济要求,在城市将接收的房屋分配予贫户。四、为取得胜利,必须组织坚强的政治团体出面领导。五、须立即选择大批干部派赴城市乡村领导武装闘争、行政工作与群众运动。六、应速派重要领导人员及大批干部,扩充自治运动的根据地等。”

(摘录中共1947年3月梗日广播)

(待续)

文章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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