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7日电)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审查强迫入学相关法案,希望让未接受学校教育者可免罚,并以外加5%名额进入大学,但教育部对相关条文仍有意见,全案虽完成初审,仍需经朝野协商。
教育委员会今天审查“大学法第23条修正草案”、“强迫入学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淑芬等人认为,目前有许多接受非学校型态教育的学生,不宜用法律增加接受非学校型态教育者的限制,因此提案修法,取消现行“经警告并限期入学、复学,仍不遵行者”,可由乡镇市公所处新台币100元以下罚锾等规定。
此外,林淑芬也提案修正大学法第23条,让接受非学校型态教育者,能够以大学核定招生总名额5%为上限,以外加名额方式,甄选学生修读各级各类学位或班别。
相关修法内容虽然在教育委员会通过初审,但由于教育部对于未限期入学免罚有不同意见,希望保留罚则,且对于大学外加名额甄选,教育部认为有违大学招生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全案送交立法院院会前,还需经党团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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