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波危害未定 民众陷恐惧中

【新唐人2012年8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4日电)电磁波对健康影响各界看法不一,但因无证据证明电磁波危害健康,致使民众长期陷入未知恐惧中。

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理事长陈椒华指出,台铁车厢电磁波可能影响乘客健康问题,各单位对电磁波危害的不同态度,在长时间未知情的背景下,民众变成最后承担者,只能自求多福。

现代社会,非游离辐射(俗称电磁波)无所不在。即使世界卫生组织已将极低频电磁波列为“2B可能致癌物”。

台湾铁路管理局回应媒体报导“自强号电磁波破表像变电所 长期暴露恐致癌”时仍表示,“电磁波对人体的影响,医学至今没有定论”,国内多数民众普遍也是这样认知。

被世界卫生组织归类“2B可能致癌物”有266种,咖啡、塑化剂、手机电磁波都包含在内。

陈椒华指出,电磁波的致癌性有血癌及脑部癌症,与塑化剂都属于长时间暴露才会显现癌症,“人类不会24小时喝咖啡或吃塑化剂,但却有可能长时间暴露在电磁波环境中”,她认为不能拿咖啡致癌性与电磁波相比。

陈椒华认为,世界卫生组织将电磁波列为“可能致癌物”,就代表“有致癌可能”,人人怕吃塑化剂,更应防电磁波。她呼吁,交通、卫生或医界相关单位,都不应再以“电磁波造成危害仍有疑义”来回应民众对电磁波疑虑。

现在国内针对电磁波有制定规范的行政主管机关包括:卫生署(针对人体健康订定对策)、环保署(环境影响及监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核发通讯传播事业营运的监督管理、频道分配及证照),经济部(针对电业设备,高压输配电线、变电所及电器产品管理)和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订定职业场所对劳工影响对策),从中可了解,目前对列车的电磁波危害,并无明确标准规范。

根据美国经验,美国运输系统是由联邦铁路运输管理局,订定电磁波危害标准。

“没有证据电磁波有害还是无害,就是无害?”或是“没有规范就等于无危害?”,这样似是而非的消极说法,已不能解除民众对电磁波危害的疑虑,政府宜审慎面对检讨,以更积极标准处理电磁波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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