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8日电)刘姓男子向妻子情夫索赔和解金,还引用电影“无间道”说“当好人必须要杀人”。法官认为不构成恐吓,判决无罪。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刘男妻子与何姓男同事从民国97年起出轨,奸情被刘男发现后,双方隔年签下和解书,何男依约汇款新台币100万元给刘男作为补偿。
不久,刘男又发电子邮件给对方,称“无间道你应该有看过,刘德华只想当好人,但当好人他必须要杀人,这就是我现在的心情”,何男签下第2份和解书,同意再付50万元精神赔偿费给刘男,答应要长期捐款给公益团体。不过,何男后来控告对方恐吓。
法院审理时,刘男否认恐吓,引用“无间道”台词是转述他与妻子的对话,他当时心情复杂,一边想原谅,一边又觉得放不下,想借此和何男谈该如何放下伤害。刘男说,对方是因为又和妻子藕断丝连,才会签下第2份和解书。
法院一审采信刘男说法,综观两造信件,被告当时是描述自己无奈、矛盾的心情,无意加害恐吓对方。何男收信后还回信安抚对方,提及签立第2份和解书的细节,而未心生恐惧。
一审法官认定不构成恐吓,判决刘男无罪。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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