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教育费用抵税 教部支持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7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邱志伟今天表示,为鼓励终生学习,应增列纳税义务人及配偶之教育学费可抵税。教育部说,基本上支持。

邱志伟在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质询时指出,经济不景气加上少子化,教育支出很多用在进修而非用在儿女身上,应修改所得税法第17条中有关特别扣除额的部分,让一边工作、一边念书的纳税义务人及其配偶的教育学费,也能列为扣除额。

邱志伟说,他将提出“所得税法第17条条文修正案”,在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中,增列纳税义务人及配偶的教育费用,一方面鼓励终生学习风气,另方面减轻民众求知的财务负担,他质询教育部是否支持这个提案?

教育部次长陈益兴答询表示,基本上教育部支持这个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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