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19日电)高雄市7月率先施行“高雄市绿建筑自治条例”,新建厂房投资者质疑市府“反商”,工务局长杨明州今天承诺会检讨解套。
高雄市7月起施行“高雄市绿建筑自治条例”,由公有建筑带头,凡公共工程经费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楼高16层以上建筑、新建工厂和以外(新建寺庙教堂等)建筑要设置太阳光电系统。
不仅新建工厂认为窒碍难行,寺庙、教堂也被要求设太阳光电设施,建筑师质疑寺庙教堂琉璃瓦屋顶如何增置太阳能板?
市议员吴益政是倡议“高雄市绿建筑自治条例”的推手之一,今天在市议会都市计划委员会业务报告及质询时,希望舆论不要污名化民代和官员与光电业者挂钩。
市议员黄淑美也为投资者发声说,如果投资1亿元要设厂,因为“高雄市绿建筑自治条例”规定,业者就要有加倍投资的心理准备,否则只能远走他乡去投资。
吴益政说,参与促成“高雄市绿建筑自治条例”是要实现高雄市为节能减碳的城市,他说新建工厂业者的问题多在未找到媒合系统厂商投资设置太阳能光电板,或忧心标不到台电买电配额等问题,希望市府协助解决。
杨明州说,订定“高雄市绿建筑自治条例”是要发展高雄市为太阳光电大城,承诺愿检讨法令并尽快以行政命令协助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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