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6日电)台北地方法院25日裁定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以新台币5000万元交保,但因林益世家属一时之间无法筹齐保释金,法官今天凌晨裁定林益世羁押台北看守所。
特侦组依涉贪污等4罪起诉林益世,案件移审北院。北院晚间开庭时,林益世不认贪污罪,他的律师团则主张林益世无串证或灭证之虞,也始终配合检方调查,提出期盼以500万元交保。
法官初步认为,林益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4罪,犯嫌重大,但检察官已讯问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等相关被告及证人完毕,因此无灭证、串供之虞。
法官审酌林益世的身份地位、资力及检察官主张的犯罪所得等因素,裁定林益世以5000万元具保后免于羁押,并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停押期间林益世应每天到派出所报到。
但林益世的家属26日凌晨无法筹齐5000万元保释金,法官裁定林益世羁押台北看守所,等筹到保释金,随时可办理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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