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8日电)某国小教师不满校长未积极处理校园霸凌,砸毁校长物品并踢踹到场处理的警察。台湾高等法院以毁损他人物品等罪判处拘役。
根据高院公布的判决书,新北市新庄地区某国小教师柯姓男子,去年9、10月间因不满校长未积极处理校园霸凌问题,砸坏校长的电脑、电话、玻璃窗、盆栽等物。
另外,柯男因不愿配合到场处理的员警要求、返回派出所制作笔录,先跳过员警拉起的封锁线,再辱骂、踢踹员警。
板桥地方法院审酌柯男为人师表,却未能控制自身情绪,以暴力毁损校长室内的物品,为社会大众与学子提供不良示范,还拒不配合前来处理的员警,以言语辱骂、踢踹员警,依毁损他人物品罪、妨害公务执行罪等罪判处柯男应执行拘役75日,得易科罚金。
高院审理后,以毁损他人物品罪、妨害公务执行罪等罪,判柯男应执行拘役75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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