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警察派出所大厅暴殴市民 11次投诉无果

【新唐人2012年11月25日讯】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陈汉采访报导)近日,广州市民陈军育被广州警察殴打一事投书新唐人电视台请求关注。书中讲述了他在2012年10月30日下午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民警以查身份证为名,带到越秀区分局建设街派出所后遭到该派出所警员殴打的过程,并指现场监控录像拍摄下了全过程。

三点诉求

2012年11月23日本台记者拨通陈军育电话,他希望媒体及社会人士关注他的诉求:

“第一,要求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队立刻把2012年10月30日下午5点到6点发生在建设街打人派出所大堂的监控录影封存,并要求录 影资料要指定专人保管,任何调查人员需要观看录影资料之前必须有登记,登记时,观看人、证明人、保管人三个人同时签名,且注明具体的观看时间。如果因为保 管上的疏忽而导致这个录影资料被伪造、被隐藏甚至被毁灭,我将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要求越秀区分局指挥中心警号021814姓张的警察和建设街打人派出所警号021349姓刘的教导员,要这两个人为他们反复无常,信口开河,言而无信的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和态度要给个书面的解释,解释为什么他们承诺我的事情他们要放弃。

姓张的警员承诺11月2日当天,几个小时之内叫领导打电话答复我,没有兑现;姓刘的教导员于11月13日上午9 点多打电话给我承诺,整个打人的录影他看过了,并看到了当天建设街派出所值班的林所长,就在打人现场,目击整个打人过程,而没有制止。当我提出要刘教导员 道歉,他拒绝,并立即改口说5个人把你打翻在地又继续殴打的几分钟录影看的不是很清楚,他在电话里答应了,等他再看看,然后再答复我,但从13号到23 号,过去整整十天没有任何答复。”

第三,要求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安排一位具体负责调查本投诉案件的纪检监察干部直接答复我,不要再找一些不知道情况的人来敷衍我。”

事件背景:

2012年10月30日17点至18点左右,陈军育出家门时看到一些民警和一些市民不知在做什么,当他经过时,被突如其来的一个民警拽住,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要检查他的身份证,他说没带,可以去附近家里拿。

就这样他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街派出所的民警带上车,被带到建设街派出所一楼大厅。陈军育对民警说,中国的法律没有规定不带身份证违法,并指查身 份证的民警违法违规:中国的法律规定,查市民的身份等事宜一定要出示证件还要敬礼,而这个民警没有做到,要求他赔礼,结果这个民警就跑进去叫了另外3名民 警和2名辅警出来,这5人出来就骂陈军育,陈军育就用手机给他们拍照,结果遭到这5人爆打。

陈军育对本台记者表示:中国的派出所的大厅是市民可以任意出入的地方,不属于派出所内部范围,所以拍照等事宜不是违法。他说:“我已于2012年10月30日20:00左右 拨打110投诉,110说已把我的投诉转到广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查处。”

2012年11月2日下午2:30分左右,越秀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姓张的警察(警号021814)打电话给陈军育,把报警时的基本情况重新问了一遍,陈军 育问他有关查处的情况,结果一问三不知,张姓警察只承诺会在几小时之内叫他的领导答复陈军育的问题,就急急忙忙挂断了电话。从此,一直到现在陈军育发文为 止,再无任何人联系过陈军育。

从11月3日至12日,连续10天,陈军育每天拨打一次110询问投诉的进展情况,无回复。期间11月5日、9日两天,陈军育又向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处投诉,结果省公安厅又把“皮球”推回广州市公安局,至现在发文为止,仍然无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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