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9日电)内政部营建署今天表示,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湿地法”草案,近期将送立法院审议。
营建署表示,内政部自民国98年度起推动湿地法制作业,举办多场专家学者座谈会、公听会及各县市巡回说明会,汇整各界意见,制定符合国情的“湿地法”草案,在今年7月9日陈报行政院后,召开3次审查会议,并在11月12日完成审查。
营建署指出,台湾的湿地种类丰富有沙洲、潟湖、沼泽和海埔地等海岸湿地及内陆湿地等多样性类型,具有稳定粮食生产、供给干净水源,兼具文化、历史、科学、游憩等多面向使用价值,在整体国土生态系统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与地位。
营建署进一步指出,湿地法草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若通过立法院三读并顺利实施,将是湿地保育推动历程中极为重要的里程碑,为湿地保育利用往前推展至新的境界,并将促使国土保育在空间层面更有效的连接与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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