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分散 地震基金拟自行调控

【新唐人2012年12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4日电)金管会预告,地震保险基金未来新台币530亿元以下的危险分散方式,可以视市场情况自行安排,并报经主管机关备查。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解释,如果发生重大的地震,现在理赔的方式是,第1层由产险公司所组成的住宅地震共保组织承担30亿元。

第2层则是由地震保险基金或政府承担或分散,金管会说,现在是新台币170亿元以下的部分由地震保险基金承担;170亿元到370亿元由地震保险基金安排国内外再保公司、资本市场分散(再保公司承担200亿元);370亿元到530亿元由地震保险基金承担(地震保险基金再承担160亿元);至于530亿元到670亿元的部分,则是由政府承担。

金管会举例说明,若是发生赔偿200亿元的地震,30亿元是由产险公司所组成的共保组织理赔;170亿元则是住宅地震保险基金承担。

为因应未来大规模地震或第2次地震,可能需要重新安排不同的起赔点的再保险保障,有助于地震保险制度的控管及运作,以及若发生重大地震,将会耗费地震基金所累积的资金。

金管会修正,第2层530亿元以下的危险分散的方式可以由地震保险基金视业务需求及市场成本状况,安排国内、外再保市场或资本市场分散或自留。也就是说,住宅地震保险基金可以视情况,安排再保的承担额度多一些或少一些。

金管会说,住宅地震保险基金要明定危险分散的方式,并且报主管机关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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