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21日电)为有效督促权证发行券商确实履行报价的责任,由证交所及柜台中心共同订定“认购(售)权证流动量提供者报价系统异常处理要点”,将自明年7月起实施。
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权证市场自2009年起实施权证流动量提供者制度,至今已近4年,为权证提供良好的流动性,使投资人买得到想买的权证、卖得掉想卖的权证,新要点实施将加速权证发行券商提升报价系统设备的时程,进而更有效保障投资人权益。
证交所指出,为使权证发行券商有较充裕时间,以强化现行报价系统的备援功能、汰换更新设备、及规划开发新下单系统,以因应更快速的报价需求等,新要点自明年7月1日起实施,证交所将自明年1月2日起,就新要点内容及执行方式,对发行券商宣导实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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