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25日电)外交部亚太司副司长周颖华今天说,台湾自明年元旦起给予汶莱公民来台14天落地签证待遇。
周颖华上午于记者会中说,中华民国政府决定于明年1月1日起,给予汶莱公民来台14天落地签证待遇,汶莱公民可选择于台湾驻汶莱代表处事先申请签证,或抵台后在桃园国际机场、高雄小港国际机场、松山机场或台中机场申请落地签证。
根据亚太司资料,汶莱公民需持有回程机票或下一个目的地的机票、有效签证,机票应订妥离境日期班次的机位;在上述机场填写申请表后,缴交照片两张、签证费新台币1600元(或50美元)及手续费800元(或24美元)。
另外,汶莱公民申请者须经机场查验单位查无不良记录。
周颖华说,汶莱政府去年6月4日给予中华民国护照持有者入境14天的落地签证待遇,台湾经考量汶莱政府护照核发程序严谨,且公民已获美、日、澳洲、英国、纽西兰、新加坡等66国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且鲜少有在台逾期居留或非法打工案例,因此决定给予落地签证待遇。
周颖华表示,汶莱是台湾重要贸易伙伴,也是东南亚第3大石油产国,蕴藏量约14亿桶;台湾与汶莱去年双边贸易额为7949万美元,盼双边未来持续增进实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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