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 外商挂牌可例外

【新唐人2012年12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31日电)包括上市柜在内的股票公开发行公司,自2013年起正式适用国际会计准则(IFRS),但外商挂牌上市柜公司可例外。

前阵子传出劳退、劳保基金要求操盘经理人不要买外商挂牌上市、柜公司,即股票简称前F开头的公司,引起市场风波,甚至一度冲击台股走势,不但部分获利极优的外商上市公司抗议,劳保局也声明并未禁买。

国际会计准则即将正式上路,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指出,外商挂牌上市、柜公司可自行选择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或是台湾现行的会计准则。

针对外商公司,证期局未强制要求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会计从业人员表示,欧洲已最先适用国际会计准则,若是来台上市的欧商应已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至于其他地区注册外商已采用当地会计准则,来台上市后,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有自身考量。

法人认为,外商挂牌上市、柜公司业绩好坏不可一概而论,例如触控面板大厂宸鸿光电科技F-TPK累计今年前3季每股税后盈余26.97元,获利佳,宸鸿每季举行法人说明会,业绩透明(宸鸿采国计会计准则)。

法人强调,台湾现行的会计准则,除土地资产部分,因采国际会计准则,开账后的评价方式须调整,其实近年新发布准则公报,已包含国际会计准则精神。

因此,台湾采国际会计准则重点在于与国际接轨,利于国际募集,让台湾证券市场国际化;外商若采旧会计制度,并不等于财报不透明,关键在于是否诚实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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