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4日电)美容医学认证上路,卫生署鼓励设置2年以上的诊所或医院科系,申请粉红色的整形手术认证标章,或绿色的微整形认证标章。
卫生署副署长林奏延今天表示,专家将坊间俗称的“医美”一词,界定为美容医学,由专业医师、或护理人员于医师的指导下执行,依侵入人体程度分成3大类,鼓励开业2年以上的诊所或医院自愿申请认证,相关医师接受教育训练。
这3大类分别是:第1类是光电治疗:如雷射、脉冲光、电波、超音波等;第2类是针剂注射治疗:如注射肉毒杆菌素、玻尿酸或胶原蛋白等;第3类是美容手术:如抽脂、隆乳、隆鼻、植发、双眼皮手术、拉皮手术或削骨手术等。
财团法人医院评鉴暨医疗品质策进会执行长李伟强表示,通过3个面向25条基准的美容医学诊所医院,经卫生署核定,可挂上绿色的第1、2类的美容医学认证标章,或粉红色的第3类标章,代表治疗项目符合一定品质,医师专业能力达到政府规范,可提供民众做为选择参考。
至于执行美容医学的医师,也要符合一定条件,例如1000c.c.以下的抽脂、1000株以下的植发手术,只限整形外科医师与皮肤科医师能够执行;耳鼻科医师可以做的隆鼻手术,眼科医师能做的割双眼皮手术,整形外科医师也能执行,但这些科别的医师都要在1年内补充100小时课程训练。
卫生署医事处处长许铭能则说,即日起,医美诊所、医院美容中心可向“医策会”申请参与“美容医学品质认证”,此项认证是自愿参加,没有强制性,未取得认证或低于认证标准的诊所,医院,并不违法,未来会考虑修法予以强制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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