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NCC共商证券节目规范

【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16日电)NCC今天提出5大项证券期货投资分析或评论节目制播的应注意事项,NCC将与金管会协商后,联合对外发布。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对“制播证券期货投资分析或评论节目应注意事项”进行讨论,整理出5大项主要内容,未来将与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协商,确认后再联合对外发布。

NCC今天提出的注意事项中,要求从事分析或评断之宾客、访客、来宾,资格要揭露,且盘中及前后1小时,分析人员要以受雇于证券投资分析人员为限;这类节目最后也要列入警语揭示,如投资有风险等警告文字。

注意事项指出,提供财经股市频道播送的节目,电视频道除了应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执照外,还要有金管会核准之证券投资或期货顾问事业才能制播这类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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