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1日讯】 (美国之音电) 台湾一名国民党籍立委表示,马英九不具备再次当选国民党主席的法律资格,国民党中央予以反驳。台湾舆论认为,这场争论一定程度反映出马英九党内处境和国民党内权力角逐迹象。
国民党内质疑声
台湾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最近表示,依照法律,马英九不能再次连选国民党主席,因为他已经连任了一次。台湾人民团体法规定,政党负责人连选连任一次。蔡正元掀起的政治风波连续数天成为台湾政坛主要话题。他在脸书上发文一出,4小时被点击100万次。
蔡正元星期一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并且不认为会造成国民党内纷争:“我是就法论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从法律上看,其实我没有任何特别的政治用意。我认为,不至于政治上产生纷争,倒是法律上会出现强大麻烦。政治上的团结和法律上的判决是两件事情。”
马任党主席两次?
蔡正元说,马英九2005年8月当选国民党主席,任期至2009年,虽然中途辞职,改由吴伯雄代理党主席,不过仍应算是马英九的任期;2009年10月马英九再度当选国民党主席,任期到今年截止,应属已连任一次,因此不得再选党主席。
马英九获党内支持
国民党中央发言人殷玮星期一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援引台湾人民团体法的具体规定说,政党有权制定竞选人和参选资格:“人民团体法第49条非常清楚地规定,相关的竞选人和参选资格由党章制定,由政党自己认定。我想,基于这个事实我们会依照内政部的说明来进行。”
连日来,国民党重量级人物纷纷对马英九续任表示“一定的支持”。副总统吴敦义说,马英九竞选连任党主席,可以实现“以党辅政”。正在美国访问的立法院长王金平说,“以党辅政”比较符合目前台湾环境,政策形成与推动比较一致。不过,报导援引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赖士葆的话说,相关规定还要再行研究;相信马英九若要竞选党主席,一定会研究相关规定,不会忽略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