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2日电)环保署今天表示,从民国92年起补助地方政府建置56处除污型人工湿地,因水质净化改善有成,有9处被选为国家重要湿地。
为推动国内重要湿地保育工作,行政院在99年7月核定“国家重要湿地保育计划”,由内政部营建署、经济部水利署、农委会林务局、教育部及环保署共同办理执行。
环境保护署为了改善河川水质,妥善处理生活污水,陆续补助地方政府建设人工湿地,作为污水下水道系统建设完成前的因应措施。环保署水质保护处长许永兴说明,废污水若无公共污水下水道,就会排到雨水排水道进入河川,造成河川水体污染,“人工湿地净化水质原理,就是建构在河川高滩地,截流后净化水质。”
目前被选为国家重要湿地有82处,由环保署补助设置的人工湿地有9处,其中5处人工湿地被列为国家级:淡水河流域湿地(新海、浮洲、打鸟埤、城林和鹿角溪),总面积115公顷。
另4处被列为地方级的人工湿地有:新竹县头前溪生态公园、高雄市大树旧铁桥人工湿地、屏东县麟洛人工湿地和台东县关山人工湿地。
环保署水保处说明,人工湿地具有水质净化效果,透过现地处理工法,能消减都市生活家用废污水污染,也进一步扩大发挥生态复育及环境教育功能,开创多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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