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刚死又酒驾 法不轻饶判坐牢

【新唐人2013年0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6日电)多次因酒驾遭判刑、易科罚金的彭姓男子,于母亲死亡隔日又因酒驾被抓,台湾高等法院这次判他8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定谳。

根据高院日前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有多次酒驾前科的彭姓男子去年3月19日下午与友人在桃园县新屋乡某处饮酒后,开车前往中坜殡仪馆。

开车途中,彭男在中坜市中丰路附近与一辆车发生碰撞,警方据报后到场处理,经检测,彭男当时呼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1.02毫克。

不仅如此,彭男当时还语无伦次、讲话含糊不清、呆滞等情形,单脚抬脚停止不动30秒或画同心圆等检测项目也均不合格。

法院一审依服用酒类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判处彭男8月徒刑。

彭男提起上诉主张,他母亲于去年3月18日过世,移灵至中坜殡仪馆,由他处理后事。当晚他接获伯父因胡乱服药送医急救,他疲于奔波医院与殡仪馆之间导致身体不适,才触犯法律,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高院审理认为,原判决已依刑法第57条判刑时须审酌的情状详细考量,且彭男有多次酒驾纪录,却又再犯,罔顾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因此驳回彭男的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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