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鞭刑” 网友:贪腐不鞭不行

【新唐人2013年1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刘璇综合报导)对于如何对犯罪嫌疑人能形成长期的威慑力,昨日(29日)中共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建议,引进新加坡的“鞭刑”。他表示,还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一呼吁。网友对此热议称,不行道德教育,却想出这种不着调的馊主意开历史倒车,即便要“鞭刑”,也应首先施予贪官污吏

据大陆媒体报导,昨日(29日)在省人代会分组讨论中,中共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表示:目前全市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要用“严刑峻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陈伟才说,新加坡的鞭刑很好。鞭刑对男不对女,具体就是将受刑男性摊在架子上鞭打臀部,藤条先泡几天,拿出来打,由鞭刑师来打,根据不同的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

他甚至比方说,要惩罚是六鞭,有些接受两鞭就晕倒了,晕倒没问题,回家呆半年再接受另外四鞭,让他半年里面只能疼得难受,老想着那两鞭就把他打晕倒了。接下来过了两个月还要继续打,反正这辈子是要打完的。如果又晕了,再过半年来(完成剩下的鞭数),永远给他震慑,让他不敢去违法。

“将在全国两会呼吁引进鞭刑”

陈伟才称,大陆的刑法虽然严厉,对严重的暴力犯罪采取死刑,但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不足以让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相较之下,鞭刑能起到长期震慑的效果。

陈伟才表示,他会在即将召开的“两会”上呼吁中共引进鞭刑。

陈伟才呼吁引进鞭刑的消息很快在网路引发热议,许多人指这是“历史倒退”,有违法治精神。

对于男犯行新加坡“鞭刑”引起网友热议。西瓜脸哥哥:肉刑是刑罚制度落后的表现……

浮沉的兄弟1987:擦,这绝对是馊主意。想回到古代啊……

吃丸子不:呵呵,就怕最后不知道都打谁身上了。有事先来两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有事。

高薪养贪:奉献给贪官鞭子谁来执行?–还是由贪官?

潇洒小不懂:什么样的犯人才要用鞭刑?请解释。假如你被误认为是小偷被抓了,警察逼供鞭刑,你招吗?

szdmnd:一定要将提出这个议题的代表撤换,这种人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怎么会当上代表呢?????!!!!!

芋头老参:不要以为新加坡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对人的尊严的践踏有啥可学的?要是真想那样,不用舍近求远了,咱们老祖宗给犯人脸上刺金印的手段是否也应该恢复呢?还全国人大代表呢,连文明和野蛮都区分不了!

侃123:不做道德教育,世风日下,想出这种不着调的馊主意。把来俊臣请来。还是先请君入瓮。

还有更多网友表示,应该首先对贪官施予鞭刑。

挡不住一片天:好主意!如果一视同仁就可以!帮中国人改改陋习和劣根性。

笑如夏葵:赞成引进鞭刑,但仅用于杀人、强奸、抢劫还有贪污腐败等引起人民公愤的恶性案例,特别是贪污腐败不鞭不行。

作家宋耀辉:中国应该对贪官酷吏使用鞭刑。

烹炒煎炸:其实这种做法只是观念不同而已。他依靠的是行为主义条件反射的原理。这个还能接受。   

guidengfeng:他广东就是想搞反动统治,随时可以颠覆这个地方的政权,谁要是把陈伟才的脑袋拿下来就可以得到100万现金。不信可以试一下。

gaolinglaoren:鞭刑仅用于贪官,贪一元,抽一鞭,到死为止,反贪一定大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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