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4日电)台北地院今天审理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林母沈若兰泣诉翻供,钱说法兜不拢,是因后来想起林益世另收新台币300万。
沈若兰先前在特侦组供称,民国99年间把林益世给的约新台币800万元及31万美元,交由媳妇彭爱佳保管。
法院上午开庭诘问,沈若兰当庭翻供说,林益世只给31万美元,说是年底助选费,还有新台币1100万元来自林仙保,她为交棒,把这些钱交由彭爱佳保管。法官追问,为何前后说词不一?她说,原本钱兜不起来,看了起诉书后,后来想起来,林益世另收了300万元,但她不知情。
检方问,周刊报导林益世向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取美元贿款后,沈与彭爱佳密集连络是否讨论到钱?沈若兰两度落泪,泣诉说当时是想问儿子状况,她心烦意乱又难过;她也想不起来为何叫彭爱佳把“她寄的东西”拿出来。
林益世说,家中同父异母的手足曾为钱争执,所以他都把钱给母亲保管,没有刻意过问。案发后母亲曾告知把美元烧掉了,他听了吓一跳,但不太相信,也未追问。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行政院秘书长任内向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贿新台币6300万元,并索贿8300万元未遂,遭特侦组依违背职务收贿等4罪起诉;彭爱佳、沈若兰等人也被依洗钱等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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