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18日电)中央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博雅今天答复立委询问表示,核四公投经立院提案且确定采移转投票,选务作业准备时间约1至3个月。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行政院秘书长陈威仁、中选会主委张博雅、内政部长李鸿源等人出席,针对“公民投票法第13条、第52条之适用法令”做专案报告。
立委徐欣莹、江启臣等人关心,要推不在籍移转投票,投票人的受理、受理查核、编造名册要多久时间?
张博雅答询说,要视民众登记时间的长短,初估登记时间至少1个月,查核约20天,之后还要寄发查核结果、造册等,比照一般选举办理。
江启臣质询,要推不在籍公投,依法有6个月的事务准备期?张博雅说,不用那么久。
徐欣莹质询,若核四公投案今年6月送出立法院,12月是否来得及办公投?
张博雅说,只要提案送行政院,交付选委会,依法1到6个月内要办理公投,公投确定要采移转投票,“可能3个月内就能办理”。
至于推动不在籍投票所需费用,张博雅说,单独一次公投需花费新台币7亿8000万元左右,若采不在籍投票,需再增加8000万元。
代表李鸿源出席的内政部次长萧家淇今天还公布一项今年3月8日至11日所做的民调,萧家淇说,有7成6民众赞成大选、公投实施不在籍投票,若只在离岛推行,只有3成多民众支持,另外,有8成1民众认为不在籍投票会提高投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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