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9日电)监察院表示,交通部国道新建工程局办理金门大桥工程,招标作业出现重大疏失,工期严重延宕,今天纠正交通部国工局。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察委员陈永祥、余腾芳提案,纠正交通部台湾区国道新建工程局。
监察院说,金门跨海大桥工程是国家重大建设及金门人民期望所系,历经3次流标,并因变更设计及增加预算,重新招标2次才决标,又因为得标厂商实绩不合而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及国道新建工程局撤销决标并终止契约。
监察院指出,此案撤标后又流标2次,工程须再重新招标,预算势必再次攀升,工期严重延宕,完工通车遥遥无期,而且面临履约争议处理,损及政府权益及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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