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官员贪腐被判12年 夜半转移财产

【新唐人2014年2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顾星音综合报导)近日,有大陆媒体报导河南安阳官员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100万元的消息。这位名为赵微的安阳市原政协主席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518万余元,并利用权职之便帮人升职、征地、贷款等,罪行败露后,曾连夜转移120万元现金。

2000年2月28日,安阳郊区三合无缝管销售站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撞致死。该事故的起因是一名杨姓的骗子与人合伙用6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骗走了罗姓商人58万余元人民币。于是,罗某派司机追赶杨某,却被杨某的车逼到路边导致一名行人被撞死。事发后,罗某立即找到时任安阳市委副书记的赵微请求帮助。在赵微的指示下,罗某不仅追回了被骗的钱财,撞死行人的交通肇事案件也不了了之。

罗某与赵微是在2000年春的一次活动中互相结识,受到赵微帮助的罗某在2001年春节前,曾到赵微办公室送了10万元作为谢礼。此后,赵微曾多次利用自身权利帮助罗某解决项目问题或进行案件协调等,并每次都会在事后得到好处。

另外有证据显示,在罗某之后,赵微曾与不下8名商人有金钱来往。其中,安阳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贾某是送钱最多的一个。

据贾某本人阐述,2009年3月,她购得某广场土地,却因该土地原有工厂职工的安置问题久久无法进驻场地。在寻求赵微帮助后,短短20天,事情便得到解决。在此后的2010年上半年,该场地周边的两块小场地也被贾某相中,于是,赵微给主管城建的负责人打了个招呼,贾某很快便拿到了看中的地皮。期间,在赵薇的办公室、停车场等处共有6次合计收受贾某240万元人民币、1万欧元和价值28万余元的迈腾轿车一辆。

此外,赵微还曾先后7次收受私营企业主孙某的贿赂,合计有41万元人民币及1万欧元;在2009年底帮助时任安阳某县商务局局长的王某成功成为县医院的院长,为表谢意,王某给了赵微10万元人民币;2004年收受林州市公安局某镇派出所所长闫某1万元助其成为林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并在2010年再次分别收受他1万元、20万元,使闫某晋升为副科级;2011年帮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王某顺利办下2000万贷款,翌年春节,王某给赵微送了20万元人民币。

据悉,赵微曾在罪行败露后,于2012年7月的某天晚上将一个存有120万元人民币的黑色拉杆箱存放到其妻弟处,但其后,这120万及他存放在家中的72万元现金都被没收。

大多网友觉得,虽然赵微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但顶多坐个1、2年牢就可以出狱享福,继续他“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人生。

而大陆法院宣布的结果显示,他受贿518万,被没收100万。网友计算发现他仍净赚418万,结果还是个赢家,有人认为“这种反腐力度太小了”。

虽然近来连连爆出各地官员贪腐被抓的新闻,但不少人仍认为这都只是“冰山一角的小芝麻而已”。网络上曝光出来的这些贪腐手段也只是一部分中共党领导们的惯用手法,“以权利干扰司法的事件”在中国绝不少见。而社会体制的腐烂、越来越多浮出水面的贪腐受贿内幕令人感叹“系统如此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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