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挺大众 判NSA大规模监听违法

【新唐人2015年05月09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在线报导)本周,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2nd Circuit)做出了一项极其重要的判决,宣布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所进行的大规模监听行动违法。那麽这项判决有着怎样的来龙去脉,又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呢?

众所周知,国安局的大规模监听行动是由前美国中央情报局职员斯诺登(Edward Snowden)揭露。在过去十年中,国安局向美国各大电话公司索取电话记录,用于执行保安和监听工作。

为了证实大规模监听的合法性,奥巴马政府找到了《美国爱国者法案》(The USA PATRIOT ACT)第215条。根据这项在911事件后通过的法律规定,美国政府可以搜集与反恐调查有关的信息,所以奥巴马政府提出大规模监听行动没有违法。

但《爱国者法案》的起草者、威斯康辛州共和党众议员詹姆斯·森森布伦纳表示,奥巴马政府的解读并不符合这项法案的本意,因为《爱国者法案》规定政府必须事先证明将要搜集的信息与反恐调查有关,而奥巴马政府做不到这一点,相反只能凭借主观愿望,先进行监听,然后从已经搜集的信息中索取某种与反恐工作有关的证据。

当然也有不少法律学者认为,《爱国者法案》本身就十分具有争议,多处违反美国宪法。甚至连奥巴马自己都曾承诺,会在2009年上任后废除这项法案。

无论如何,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本周四站在了批评者的一边,判定虽然《爱国者法案》第215条给政府提供了监听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力绝对不是无限的。

上诉法院指出,以往政府在搜取信息时,一般都需要提供佐证,而且会受到时间上的限制。相比之下,目前国安局所进行的大规模监听几乎没有任何法律界限,因此不符合常规。另外《爱国者法案》也明确规定,政府必须事先证明将要搜集的信息会与具体调查有关。

在上诉法院做出裁决之后,决断权将重新回到美国国会手中。今年6月1日,《爱国者法案》第215条就将过期,届时国会将重新进行辩论和投票,决定是否延长该条款的期限或者进行修改。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诉法院的裁决会帮助《爱国者法案》的反对者。这些议员普遍认为,该法案和大规模监听是违宪、危险和不必要的。

“这种撒网式的电话监听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也不会起到实际作用。”佛蒙特州民主党参议员帕特里克·莱希(Patrick Leahy)与犹他州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Mike Lee)通过一份联合声明说,“现在联邦上诉法庭判决大规模监听是违法的,所以国会也应该保持同步,不要延长《爱国者法案》。”

为了确保美国人的宪法权利和隐私会受到保护,莱希与李还起草了一项名为《美国自由法》(The USA FREEDOM Act)的法案,将会彻底停止国安局的大规模监听行动,并为未来的情报工作设置更严格的司法监管。

上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就已经通过了一项类似法案。

在辩论的另一边,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米奇·麦康奈尔(Mitch McConnell)则认为《爱国者法案》第215条应该得到延长。不过,上诉法院的判决向麦康奈尔等大规模监听的支持者传达了一个不利的信号,因为即使国会投票延长《爱国者法案》第215条,联邦法院(包括最高法院)依然可以使用相同理论宣布大规模监听行动本身违法,无论《爱国者法案》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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