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30日讯】今年5月,中共当局针对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出台首部法规草案后,引发众多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批评,认为当局立法的目的不是协助发展而是加强控制。公益人士们担心,这一立法草案有可能导致大部分的民间公益团体,尤其是被当局视为敏感的、关注权益类的团体,陷入财政困境和生存危机。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5月5号公布《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这是中共第一次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专门立法,虽然官方声称公开征集意见到6月4号,但《财经》网援引知情人士消息透露,民间的意见可能无法影响立法的大方向和整体框架。
据了解,这次立法的最大焦点,就是把负责境外NGO注册登记的管理部门,由处理民生问题的民政部,更改为规管社会秩序的公安部。公益人士认为,这反映出当局想进一步控制非政府组织的动机,将政治化的维稳手法延伸向境外NGO。
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咨询服务部主任张治儒:“它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一个国家安全、政权稳定的问题了。因为我们知道,这个公益组织、社会组织应该是由民政部门管的,那为什么公安部门来主管?公安部门它打击治安犯罪和刑事犯罪的,那这个高度挺高了!中国政府还是担心这种非政府组织影响它的统治吧!”
中国人权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滕彪指出,公安的权力不但横空出世,而且粗暴地渗透到监管境外NGO的方方面面,从登记、许可、年检、调查,到扣押资料、查封场所、冻结资金,再加上其本来就有的侦查、拘留等权力,可以想像这将使境外NGO的境况雪上加霜。
张治儒:“影响最大的就是那些接受境外资助,做那些维权类的,劳工维权哪、环保维权哪,这方面可能影响很大。我们劳工维权NGO在这个新的法律通过之后啊,会面临一个非常大的困难,因为支持劳工维权类的这些机构啊,据我所猜测,在中国是没有办法通过的。”
时政分析人士认为,新政的出台,是当局在利用国家专制机器,通过打压维权类的NGO,压制近年来新兴的公民运动和维权运动。
张治儒:“因为我们知道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啊,就是有些地方政府,对它们一些政策带来一些影响,比如说做劳工维权的,这一两年来,公民的维权运动啊,集体的维权行动越来越多﹔比如说环保的——有很多重大的环保事件,对抗地方政府的一些环保项目,比如说一些化工厂的上马啊等等,也确实影响到一些地方政府政策的实施。”
此外,草案还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筹款,境外资金必须来自“合法”渠道。对此,业界人士指出,当局这种从资金收支上设定严厉条款的做法,将导致大量中国本地和境外NGO组织,陷入财政和生存危机,从而切断它们对大陆异见团体和机构的支持。
一位匿名的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向《德国之声》透露,他们听到传言,当局出台这项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取缔他们。
《美国之音》引述慈善组织“中外对话”(China Dialogue)的创始人伊莎贝尔·希尔顿(Isabel Hilton)的话指出,这个立法草案反映出中共对其自身的政治前途,以及它对中国各项权力的管控极度不自信。
采访编辑/张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