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红旗案言论自由获胜 列市夫妇道歉判一年

一对列治文华人夫妇攻击并偷窃吴应鉴的中共血旗案,8月17日(星期一)终于尘埃落定,法官判处嫌犯的两项罪名成立:攻击罪与盗窃5千元以下财物罪,法官判处其一年有条件释放,并向吴应鉴写道歉信。

法官裁定,韩鹏夫妇在未来一年内,不能直接或间接接近吴应鉴,也不能接触作证的女路人;不能携带武器与刀子,除非做饭时用刀子;需要服务社区30小时;向吴应鉴写一封道歉信。

2014年2月12日下午4点左右,华人吴应鉴照常去列治文市中心,倒置手中的中共血旗,抗议中共的独裁统治与迫害,不期遭遇一对华裔夫妇:韩鹏(Han, Peng,音译)与穆晓莉(Mu, Xiao Li,音译)的攻击。

吴应鉴手中的血旗上,写着“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中共不亡,天理不容”等字样,他表示,自己祖父曾经被划为地主,父亲被定为右派,中共血旗沾满了中国人冤魂的鲜血。吴应鉴表示,中国合法政府是孙中山建立的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共。
 
韩鹏夫妇见到吴应鉴手上涂抹了的中共血旗,非常愤怒,动手抢旗并攻击了对方。据路人举证,吴应鉴现场没有还手,倒在地上后,仍然遭到踢打,监控官提供了吴应鉴被打的照片,肋骨上有红色痕迹。

被判12月有条件释放

法官在裁决时表示,鉴于韩鹏夫妇仍然只是移民,没有取得公民身份,判处其12个月有条件释放,如果遵守的话,将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法官否决了监控官提出的,被告需要接受辅导课程,将其改为书写道歉信;韩鹏夫妇被要求,一年内不能直接或间接接近吴应鉴与作证的女路人;不能携带武器;服务社区30小时;并向吴应鉴写道歉等。

在裁判时,法官也告诫被告,虽然新移民不能理解,在加拿大任何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允许抗议政府,而攻击人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也是不敬的。

吴应鉴对法官的裁决表示不满意,认为普通家暴都要面临监禁,而大庭广众下攻击人,本身就是犯罪。韩鹏夫妇对于判处结果,不肯说任何话。

──转自《大纪元》

(责编: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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