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21日讯】(明慧网河南电)一对相濡以沫数十载的夫妻,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但妻子总被中共当局不断抓捕、囚禁、迫害。困难中,丈夫用真爱呵护着妻子,也让周围的人们感动。如今,妻子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递交诉状,控告制造他们一家不断分离的元凶——江泽民。
妻子温柔贤惠,丈夫正直阳刚,他们聚少离多。当年为了方便去探望被高墙铁网围困的妻子,已是六十岁出头的这名退伍军人,专门考了驾照,每月都驾车往返于安阳和新乡女子监狱之间,他们的故事催人泪下,感动了亲朋好友,以及狱警、在押犯人。
今年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吴钦钗女士已走出冤狱。她是河南省安阳市源昌供热工程处退休职工,这位外表看起来柔弱的普通女性,却有着让人无法想像的经历。她时常笑容满面,阳光发自内心。
七月初以来由于投递受阻,吴钦钗女士连续三次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以自己的亲身遭遇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目前已收到EMS高检妥投短信。
吴钦钗女士收到的EMS发送的邮寄高检诉状已被妥投的短信。(明慧网)
控告书中记录了十六年来,她和她的家庭经历漫长的痛苦,这位贤妻良母与家人相聚的日子非常有限,十六年来就有十个大年、十一个中秋节不能和家人团聚。大多辗转于监狱、看守所、洗脑班、流离失所中。可她依然坚守正信、义无反顾,用柔弱的身躯、和平理性的方式抵制元凶江泽民的残暴行径,体现了一名大法修炼者大善大忍的胸怀。
下面是吴钦钗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
一、修大法重获新生,挽救了我的家庭
我以前身患多种疾病,心脏病、胃病、颈椎病、脑神经衰弱、手脚麻木、生孩子落下月子病,脊梁冰冷,炎热的六月天,遇到阴天浑身冷的上牙打下牙。吃药也不好使,每月都到单位报销三、四百元药费。由于被多种疾病折磨,整天打不起精神,脾气也越来越不好,痛不欲生,自杀的想法都有。丈夫一喝点酒,就和他争吵、赌气,孩子为了不让我生气,买来好多“莫生气”、“消气歌”等诗歌让我宽心也不管用,孩子说:“妈,你们再生气,我就离开这个家了。”97年我的家庭矛盾越来越激化,这个家眼看就快要散了。
可喜的是1998年5月份,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学法炼功仅仅一个月左右,伴随我二十多年的各种顽固病症都不知不觉消失了,身心健康了,道德升华了,家庭和睦了,脾气变好了,心胸也开阔了,整天乐呵呵的,浑身有使不完的劲,所有的家务活都包了。我处处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事先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先他后我。丈夫再着急我也不急了,丈夫看到我这巨大的变化说:“你炼了法轮功世界观都改变了!”儿子也高兴的说:“妈妈你炼了这个功给咱家带来福气了!”我们全家感谢我的师父和法轮大法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和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万万没有想到,当时作为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看到这么多人修炼法轮功,妒嫉的要死,害怕的要命,于1999年7月20日,全然不顾6个常委的反对,一意孤行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灭绝式疯狂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秘密指令下,我和我的家庭便失去了往日的安宁,与国内上亿的法轮大法学员一样瞬间被卷入这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二、我和我的家人在十六年的血雨腥风中历尽艰辛魔难
为了逼迫我放弃信仰,从1999年7•20后当地“六一零”、国保、公检法、办事处等大批人员受江泽民胁迫,采取骚扰、监控、欺骗、株连、敲诈、劳教、冤狱、酷刑各种手段侵犯、剥夺我的人权。我先后4次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3次被强行洗脑,5次被非法抄家,一度流离失所,两次被非法判刑共7年。株连要挟单位扣发我32个月工资,额外让我比别的职工多交4000元养老保险金。
1、去北京合法上访,上了迫害的黑名单
1999年7月20日前,我们的炼功点被迫停了,紧接着对我师父和法轮大法的造谣、诬陷铺天盖地,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我知道这全是欺骗、谎言。我寝食难安必须去北京为师父和大法鸣冤。结果诉求无人听,却被关到一体育场,后由安阳驻京办事处拉走,从北京押回安阳,从此上了他们迫害的黑名单。我一个对任何人都不能构成威胁的弱小老年女性,从此竟然成了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迫害的重点对像。
2、在全市大搜捕中被绑架、关押
2001年9月份安阳全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查、大抓捕。9月12日下午4点钟左右,北关区公安分局政保科以许明先为主的六七个人突然闯入家中,二话不说,翻箱倒柜,满屋子弄的乱七八糟,抄走大法资料照片4张。许明先等人强行把我绑架到北关分局,让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还强迫我照像、按手印,我不配合,对他说:“我炼功有个好身体,使我身心健康,道德回升,做个好人,哪错了?国家宪法哪一条说不让炼法轮功了?”他说:“上边指示(指的是江泽民)你炼就送你看守所。”当时我善意的告诉他们:“你们迫害好人是有罪的!你要承担责任的。”这样僵持到晚上九点,把我强行绑架到看守所。
因全市大搜捕,看守所女号里几乎都是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里,强迫我们背监规、罚站,我被绑架到看守所期间,我老伴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晕倒了几次。儿子看到这种情景,就四处托人找关系。半月后北关区国保、“六一零”就把我从看守所提到北关分局,借他们吃饭之机让我和家人见了面,饭钱当然是我家人付,这次敲诈700元钱(吃饭、加油、另加200元)吃过饭后,又把我绑架回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52天。北关分局李强英又从看守所把我强行绑架到市洗脑班(地址在人民大道蔬菜公司招待所院内),在洗脑班逼迫写转化书,派我单位人监视,看污蔑大法的光盘,我仍不配合,在洗脑班被关押一个多月,又敲诈勒索我家2500元钱,才放我回家。
3、强行洗脑达不到目的,就施以劳教
回家后也没过几天消停日子,公安国保、“六一零”三天两头到家骚扰,2002年阴历腊月十九,我从东关赶回家,刚走到家门口,就看见我单位的司机站在那里,他看见我说:“咱单位的书记在你家呢。”我没多想就走进屋去,四、五个人在我家,一个女的看见我说:“来叫你到市学习班学习。到那报个到就让你回来。”我说我不去。就这样僵持了好长时间,连推带拉还是强行绑架我到市洗脑班。在这期间,又勒索敲诈我家2000元钱。在里面就是强制洗脑,每天强迫看诬蔑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光盘、写思想汇报,晚上不让睡觉,几个大灯泡同时照着我,强制我转化,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在洗脑班因我坚持不转化,又把我非法关押到看守所,47天后又关押到市洗脑班,到9月份又非法劳教我两年。
到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因检查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李强英为了到达劳教我的目的,软磨硬泡纠缠劳教所医生两个多小时最终未能得逞,回来还不放人,又把我关押到北关区洗脑班(位置在纱厂路财政局招待所院内),在里边非法拘禁了两个多月,这次关押就是将近一年。勒索我家500元钱,才放我回家。
回家后,国保“六一零”仍经常到家骚扰。2003年3月份的一天,李强英、许明先又到我家让我补签劳教书,我拒签。郑重的告诉他们:“我和你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这样加害我,我不就是炼功想有个好身体吗?你们不要再这样迫害我了,否则要造大业遭报应的!你们看,我的儿子二十七八岁了不能成家,天天闹的我家不得安宁。还叫我们过不过了?人都得有点良心呀!”李强英说:“我们也没办法,这都是江泽民让干的,要不饭碗丢了,我怎么养活孩子老婆呀”他们在我家呆了两个小时不走,最后才悻悻的走了
4、再一次抄家,绑架未成,被迫流离失所
离上次非法骚扰不到半月时间,一天晚上9点,北关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又闯入我家,当时我已睡下,他们让我起床,并说:“跟我们走吧,市领导要见你呢!”,并开始在屋里乱翻乱找,其中一人说,穿厚点,我一听,他们又要绑架我,我不跟他们走,一直僵持到十二点钟,我以死抗争,坚决不配合,他们才只好离去。
2003年八月份的一天,一个老乡给我打电话(其实我家电话已被监听,我们并不知道),问我有没有大法的炼功带子,因身体不好想学法炼功。随后我给她送去了师父的炼功和讲法带子及收录机。
中秋节前后的一天凌晨3点钟左右,北关区国保大队七、八个人翻墙闯入老乡的家中,强行搜查。并把老乡老俩口绑架到北关分局严行审问,关押一天才放回家。接着就到我家搜查并要绑架我,因我回娘家看望老母亲绑架未成,又要挟单位的人员领他们到我老家找我,亲戚朋友家找个遍,又在我老娘家翻箱倒柜的乱翻乱找,什么也没找到。把我生母、养母两个八、九十岁的老人吓的魂不附体,浑身打颤,两个老母亲时常叨念我,为我的安全担惊受怕,尤其我的生母至今一遇事都惊吓的浑身哆嗦,落下了恐惧症,到现在生活不能自理。老伴更是承受不了这心灵上的创伤和惊吓,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家中实在经不起这三天两头的折腾,我有家不能回,被迫走上了流离失所的路。
5、儿媳剖腹产才三天,我在妇产科病房被劫持,绝食38天,遭野蛮插管、灌食酷刑
这是第4次被绑架,也是灭绝人性、最残酷的一次绑架。至今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2004年3月15日下午四点,儿媳生孩子,我在外流离失所,为了回家照顾儿媳,孩子生下刚3天,我在医院伺候儿媳才一天,北关区国保大队、“六一零”十几个人,他们像土匪一样闯入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病房,家人苦苦央求他们,儿媳是剖腹产,孩子还没有奶吃,让他们稍缓缓。他们根本不理睬,像疯了一样,有的抬腿、抬胳膊、抬头从四楼强行把我高举架在空中劫走。医护人员和病房病人都吓坏了。儿媳受到很大惊吓,婴儿从此再也没有了母乳。
我被非法绑架到北关分局,又把我非法送到看守所,我绝食抗议11天,第8天,强行把我拉到安阳市灯塔医院,要给我插管。医生检查后说:不能插,有心脏病,又是50多岁的人了,会有危险。他们坚持要插,理由是我炼法轮功不转化。他们连推带拉,把我按到一米多高的木板上,用准备好的白色尼龙绳捆着我的双脚,这时我还戴着手铐、脚镣,我不配合反抗,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体重在180斤左右重的男警察全身压在我的双腿上,我使劲挣扎着不让插管,捆绑我的结实的尼龙绳都断了,又有四、五个人按着我的胳膊和头。当时我就窒息过去。他们给我插上管子,嗓子都插破了,满嘴是血。之后连拖带拉把我弄到车上,左腿裤腿被拖破了,拉回到看守所,就强制给我灌食。
绝食到11天时,我身体已非常虚弱,整天昏迷不醒。看守所怕担责任,就给北关分局打电话,他们把我送到人民医院。医生看我奄奄一息,拒收。他们才慌忙通知我家人、单位、主管单位领导。我儿子到医院后,见我已快不行了,还戴着手铐、脚镣,儿子跪到我跟前,两手捧着我的脸,悲痛的哭喊着:“妈呀!我就这一个妈呀!他们为什么这样对待你,这是人干的吗?”儿子悲愤的哭喊着对着他们说:“还不赶快把脚镣打开,你们的人性哪去了?”这时他们才把手铐、脚镣打开。我被家人抬回了家,回家4天时间,每天都有人24小时在房前屋后监视,第4天早上6点多,我拖着病痛的身体去给刚出院的儿媳打豆浆,又被李强英和几个蹲坑的警察再次绑架到看守所。
到看守所我继续绝食27天。绝食第4天时,看守所人员叫来医院的医生来插管子,七八个人按着我,其中有人用手捂着我的嘴,有人按着我的头、胳膊。连插3根管子才插进去,满嘴是血,嘴当时就肿了起来,我昏迷过去,他们把我抬到号里。27天里每天强暴给我灌食,24天白天黑夜的两只胳膊背到背后戴着手铐、脚镣。躺在床上无法翻身,就叫别人拿卷卫生纸垫在两手之间,强忍疼痛才能动动身子。想一想,前后共38天的绝食,24天日日夜夜的反戴着手铐、脚镣。我已承受到了极限,我的身体已虚弱的不成样子。
6、坚修大法,两次遭非法判刑共七年
(1)、因送病入膏肓求助的老乡法轮功录音带被冤判三年
在看守所被折磨三个多月,他们不顾我的死活,强行急下判决,枉判我三年冤狱,于2004年6月24日被押送到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新乡女子监狱为了达到江泽民消灭法轮功的目的。对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和折磨,一进去就有五、六个人强行按着我按黑手印;每天五、六个狱警、围着我谈话,逼迫转化,不转化就威胁、恐吓、挖苦、关禁闭、不让睡觉,持续三个多月晚上十二点以前不让我睡觉;上厕所、吃饭、刷碗无论上哪里都有三、四个刑事犯包夹看管着,不让法轮功学员之间见面、交谈。让犹大想出各方法折磨我,长时间让蹲着;坐小木凳,一坐几个小时不让动,有的法轮功学员屁股都坐黑了;还让我把胳膊串在门上拴的绳圈里长时间举吊着;还让伸直胳膊呈十字形站墙壁,不配合他们就一边一个人拽着一只胳膊强制站;利用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来给我摔跤;各种整人的酷刑应有尽有。不转化就让我上监狱主力队苦役,主力队劳动强度特别大、时间特别紧张,每天5点半起床,7点必须开始到车间干活,中午12点收工,1点必须到车间,住宿楼层又高(六楼),排队打饭、分饭、吃饭都是紧张的喘不过气来,整天吃饭像往肚里倒饭一样,每天十几个小时高强度做奴工,年轻人都承受不了。
我的二儿子2006年底结婚,我只能在牢狱祝福他们。我把丈夫带来的喜糖分给狱警们分享。我有机会就和她们谈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人生态度的转变和体会,我们像朋友一样倾心交流,她们中大多数人都不愿从事这项工作,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
熬过了这三年的非人日子,我于2007年3月20日服刑期满回到家中。与家人终于在苦苦相盼中团聚了,仅仅两年半时间,又横遭噩运。
吴钦钗和丈夫结婚38年纪念照,于2009年7月23日拍摄,两个月以后9月23日又无辜遭绑架,冤判四年。(明慧网)
(2)、想不到去朋友家串门,竟被枉判4年
2009年9月23日早上7点左右,我上早市顺便到朋友石彦娥家看她,刚到她家不到10分钟,就听到“咚咚咚!”非常急促的敲门声,还有乱嚷嚷的嘈杂声,一听不对劲,因以前他们私闯民宅都是这种情况,为免遭不幸就没有开门。哪知他们一二十人疯狂的把锁别开,强行闯入屋中,还扛着摄像机,翻箱倒柜,什么也没有搜到,就把墙上挂着师父的照片给抄走了。这时又把我撵到另一房间,也是什么也没有翻到,我推车准备走他们不让,非要把我带走,我不跟他们走,这时白东明凶狠的上前拧着我的胳膊,像架飞机一样还按住我的头,把我这六十岁的老人拧到车上。当时我的胳膊疼得难受,我和石彦娥被绑架到文峰分局,(每次迫害我都株连到我们单位,这次中午他们吃饭又是我单位出的钱)他们吃饱了,下午2点左右,白东明和北关分局的大个子周某,一个人拧着我的左胳膊,周某拧着我的右胳膊,又强行抢走了我的钥匙。把我右手大拇指都拧变形了,至今不能复位,左膀骨肌肉粘连,很长时间抬不起来,抢走钥匙后,在我家没人的情况下,文峰区和北关区以白东明为首的国保大队、“六一零”一伙十几人再一次私闯民宅,非法搜查,抄走了我的大法书两本、新手机一部、mp3一个、师父的讲法带子、还有670多元现金。我和石彦娥当天同时被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白东明提审我,让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让我转化,我坚决不写,不配合他们。
文峰区法院胡编乱造了一套诬陷之词,冤判我四年、石彦娥三年。我们上诉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驻看守所一名姓殷的检察官说:“吴钦钗你啥事都没有,写个保证书不炼了,就让你回家看孙去。”我说:“我以前的满身的病都好了,按真、善、忍做好人哪错了?我不能说假话,那样既害你又害我。”她说“那你还得住。”可见对待法轮功,法律就像儿戏。
就这样在看守所被监禁10个月后,于2010年7月18日,我和石彦娥同时被非法押送到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非法判决书把我家人也株连了,写着我家人不配合,当时公安在电话中恐吓威逼,我丈夫当场就被他们吓晕了,是别人给我儿子打了电话,随即丈夫就住进了医院,这是我回来后丈夫才告诉我的。
为了方便去探望身陷囹圄的我,已是六十岁出头的丈夫,一名退伍军人,专门考了驾照,丈夫每月探视日都开车往返于安阳—-新乡女子监狱,我们只能隔着铁窗厚玻璃板交谈一会儿。听到点90来岁的老母、养母、小孙女的音信。为了度过这最艰难的日子,谁都不向对方诉说伤心难过事,我们互相鼓励和安慰,四年冤狱期满。于2013年9月22日我终于走出了这座人间地狱。
三、起诉江泽民的目的和意义
世上所有的人都渴望有一个平和稳定的生活环境,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特别是面临人生大难时,只有家庭才是支撑精神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这一切在打压“真、善、忍”的虐杀中殆尽,我们这对相敬如宾的夫妻,经受住了七年牢狱之灾,十六年的血雨腥风,我们如此幸运,可还有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家庭,抵挡不住江泽民的淫威暴行被釜底抽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比比皆是,仍在发生。
我控告江泽民不是为了自己个人的冤屈,对参与了迫害的各类人员也没有一丝怨恨反而是可怜同情。我们的千秋万代要生活在没有恐怖威胁的安全空间,享有信仰的权利和自由,中华民族要回归传统文明,提升人的道德品行才是人类幸福安康的源泉保障。
因此控告将江泽民残害法轮功信仰民众、摧残家庭、涂炭生灵的罪行,并公布于众,终止这场杀人害命的运动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因为对迫害每一分钟的延续都是对屠杀的麻木和纵容。
敦促最高检察机关、最高法院顺天意而行,替天行道,匡扶正义,将罪犯江泽民立即绳之以法,让审判江泽民就像纽伦堡大审判一样成为世界审判史上的一座丰碑,为人类留下深刻的警示教训。
文章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