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补助驱赶租户 纽约立法限制房东

【新唐人2015年09月04日讯】希望租户搬走的租金管制房房东,现在面临新的限制。纽约市长白思豪周四签署法案,禁止在住户不情愿的情况下,在6个月内再次提供补助要求租户搬走。

新法案还要求房东必须提醒租户,他们可以拒绝搬走或咨询律师。

法案将在3个月内生效。

纽约市总共有130万个租金管制公寓。

白思豪强调,新法案旨在杜绝房东通过租户搬迁抬高租金的行为。

但一些房地产专家表示,过度限制会遏制房东与租户之间的沟通。

房地产业希望房东提供搬迁补助,而这种补助往往在5位数以上。

根据纽约州法律,空置的租金管制房可以被重新装修后解除管制,再以三价以上的租金出租。

这意味着在曼哈顿一个两居室公寓的月租金可以从1,700美元涨至5,200美元。

纽约市自1994年以来,约有26万6千间公寓被解除租金管制。

自2011年以来,向城市房屋法庭投诉被房东骚扰的投诉几乎翻了一番。

但现行法律对此予以禁止,去年的法案将罚金倍增至最高1万美元。

新唐人记者尚鄯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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