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2月01日讯】(新唐人记者唐明综合报导)2015年12月31日,天津市纪委驻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纪检组副组长段淑梅突然缢死于办公楼道。今年1月31日,天津市警方称段系自缢,不予立案。同日,疑似段淑梅的遗书被陆媒曝光,书中称“决定以死相拼”,但相关报导很快被删,段的家属亦表示段淑梅的死亡有很多疑点。
据大陆腾讯网1月31日报导,2015年12月31日晚9时左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楼内的保安发现该局纪检组副组长段淑梅死于楼道内。现场勘察情况显示,段的颈部被绳索系在楼梯扶手上,人斜倒在楼梯上。
其家属说,2015年12月31日傍晚,段还和家人电话约定,元旦期间一起吃饭。接电话后,段淑梅参加了与纪委工作相关的小型会议后,即发生不幸。
段的家属随即向警方报案,1月1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小白楼派出所受理此案。不过,1月31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向家属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称,家属控告的“怀疑段淑梅被他人杀害案”,经尸检鉴定意见认为,段淑梅系自缢死亡,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不予立案。
段的家属称,段淑梅受限于工作性质,平时几乎不在家中谈论工作,而就在事发前两天的晚上,她在家中接到一个电话后曾情绪激动。
另据大陆新京报31日的报导,段淑梅家属透露,警方在段淑梅办公室发现一份疑似遗书。段淑梅在遗书中告别亲人,并声称“我没有精神病”,此外还写有“是xxx害了我和我的亲人”和“他们杀人不眨眼”等句子。
段淑梅在遗书中还表示,“一切都是他们设的圈套”,希望孩子坚强,并声称自己“决定以死相拼”。
耐人寻味的是,新京报关于段淑梅遗书的报导很快就被删除。报导指,段的家属认为该案多处存疑,表示将在随后提交复议申请。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资料显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员会组织部于2011年8月12日第七次常委会会上研究决定,段淑梅任天津市纪委驻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纪检组检查员(正处级)。2014年2月12日,天津市纪委决定将其提为纪检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