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30日讯】现在的法律往往严惩主犯,从犯则从轻发落。甚至有人说不知者无罪。而天理不是这样,更不会随着人间的法律而改变。越早的法律月接近天道。《昆山共知》里有个小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昆山甫里镇的马继,凭借自己的拳棒功夫,结拜兄弟,组成团伙,每天喝酒闹事。邻近有一个商人,家里本来比较宽裕,两个儿子交友不慎,误入团伙。
有一天,马看见客人钟聪,在镇上收了很多钱,就计划抢劫,邀集同伙一同进行,商人的两个儿子不知道是干什么,也去了。
乘船过了莲花墩,追上了客船,几个人从后面把船钩住,抢劫钱财。钟聪上岸大喊抓贼,靠岸的乡民,从四面八方跑过来,追赶抢劫犯。这个时候正碰上捕盗船到,齐心协力,把这一团伙全部抓住,没有一人漏网。
马继等人先后死于狱中,只存下陈贵、顾祖、朱二,在康熙十一年七月取斩于半山桥上。商人的两个儿子,虽然不知道是去抢劫,但加入了团伙,有口难辩,也被取斩,丢了性命。
《安士全书》接着说,有这么个人,接受了别人送的衣服,不知道这衣服是盗来的,后来因为被丢衣的人抓住报告给官府,竟然死在狱中。如此看来,遇见恶人,怎么能不提高警惕呢!
就像今天在中国大陆,一些人在中共的驱使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甚至活摘器官获利。他们说,我们不是主动去干的,我们不得不服从领导。但是那令人发指罪恶能跟你无关吗?你在干的过程中你的人的良知在那里?算账的时候能没有你的事吗?所有加入中共及相关组织的人不都在危险中吗?党恶杀身,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道理,退出中共唯恐不及呀!
责任编辑: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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