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3月28日讯】中共官媒周三通告,中共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指控,张中生受贿折合人民币超过10亿元。
通告称,1997年到2013年,张中生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折合人民币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山西吕梁是大陆全国贫困市之一,张中生作为副市长,受贿超过10亿,让很多网民表示震惊。
中共十八大反腐以来,落马贪官最重的刑罚是死缓。张中生则因受贿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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