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以后,我因修炼法轮功,几次被抓进北京的拘留所,耳闻目睹了很多现实版的“聊斋故事”,现如实记录,文中人物用了化名。
二、19岁女孩因一句誓言遭遇牢狱之灾
2008年末,我被关押在北京通州看守所,结识了一个19岁女孩,她叫小玉,在里面待了快一年了,案子也没有结果。通州看守所条件非常差,几十个人睡一个大铺,但她看起来并不焦虑。她问我信不信轮回转生,我说信啊,于是她就和我说了她的故事。
从小她家里养过一只狗,是一只普通的大黑狗,每天都在她床底睡觉,和她非常好,她说什么话,大黑狗都能听懂一样。后来狗长到9岁,特别老了,快死的时候,小玉非常伤心,她抱着它,叫着它的小名,对它说:“你别难受,你死后,将来转生成我儿子,我们还能在一起。我发誓,我一定对你还这么好。”后来这狗就死在她怀里了。
职高毕业后,小玉进了通州一家公司。与老板有了暧昧之情,不久就怀孕了,当时她还不满18岁,老板又是已婚,他们不可能结婚。所以小玉就偷偷把孩子做掉了。不久,老板出了事,她和其他几个同事也连带着给抓进来。
被抓进看守所的第一天,小玉刚刚睡着,一个狗头人身的人就冲她扑过来,她一看,正是她心爱的已经死去的大黑狗啊。它掐住她的脖子,目光凶狠地说:“你说话不算数!你说我死后可以转生成你儿子,我就来投胎了,结果,我来了,你把我杀死了!这次你的牢狱之灾,就是报应!”
现在,其他同事都被放了,只有她和老板还被关押,而案子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说:“因果报应的事,我是真的相信了。”
从表面上就事论事,人很难看清灾难的真实原因。流产造下的业债,虽然看不到,终究也要自己偿还,而且,人确实不能随便发誓,如果不兑现誓约,报应就会降临啊。(待续)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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