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彤:挖掘五千年文明惊世宝藏(14)

【上篇】逻辑、科技和认知:中国古代VS西方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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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兼具外向和内向认知的认知域

因为系统论强调了需要同时考虑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需要考虑生命和非生命物质的特征,如生命的繁衍、生死循环,物质的广延性(material extensiveness)等。因此系统论的认知域应当是一种兼具外向和内向认知的认知域。

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强调了系统层级相对于子系统层级来说,具有特有的性质,由子系统的性质不能简单还原系统的性质。圣塔菲研究所的复杂适应系统强调了系统层级不能完全决定子系统层级的行为,子系统层级依照简单规则的自主行为可以构成不完全确定的系统层级的复杂行为。所以这两个理论分别讨论了系统的一个一般性质的两方面的表现。

这个系统的一般性质是:当系统具有自己的特征、目标和实现这种目标的能力时,系统的成员——子系统也同样具有自己的特征、目标和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层层子系统都如此。系统会在约束子系统和与环境系统的作用中实现自己的目标。

根据前述对内向和外向认知域的讨论,一个涵盖内外向认知的系统应具有如下最一般的性质和特征:

1. 系统总可分为子系统,系统又一定是另一个系统的子系统。所有与系统相互作用、有关系的其它系统称之为系统的环境,这个环境构成了系统的上一层系统。任一层系统都有其不可分解、不可还原的特有性质;

2. 系统不可被隔离。一个系统的子系统间必存在相互作用,或者说系统必与其它系统有相互作用;

3. 认识系统的主体可以也是被认识系统的一部分;

4. 系统存在可被认识的不同的态,可同时存在某种系统的不同个体,这些系统个体可存在于这些态中;

5. 系统的态和其本身的存在都决定于系统的子系统和系统与其它系统的相互作用;

6. 说一个系统是可被认知的,是说系统可被认识的态的数目是有限的,或者说有无限的态,但是态之间足够相似。这样的系统我们称之为有限系统。

通过下述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具有上述性质和特征的系统适合于表达基于《易经》识别、划分的个体对象和获取的概念。

系统的存在决定于它的子系统和其相关系统的关系,这样就必然先存在子系统和其上级系统,如此类推,任一系统的存在的条件是一个无穷级系统序列的存在,或一个循环系统序列的存在。这样的系统,将不存在一个与其它系统无关的基本系统,或单元系统。

如果认为客体是独立于主体而存在的,客体是被主体认识的系统,则主客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作用,来实现主体对客体的认知,那么主体就是客体的环境的一部分,或上层系统的一部分。系统决定于其上层环境系统和子系统,系统的变化会引起它的上层系统和子系统的变化,而上层系统和子系统的变化也会引起系统本身的变化。如此类推,只要有一级系统发生变化,整个的系统序列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在系统论中,主客体是不能相互独立存在的。

系统为其子系统的环境。可认识的系统是有限的。系统的环境还是一个系统,所以可认识系统的环境也是有限的,因此环境对系统的作用不仅会改变系统,系统对环境的作用也会改变环境——系统的上层系统。所以任一层系统的变化,应当是所有层级系统的变化。

系统的环境是一个系统的一个含义是,外部的作用并不一定施加于系统之上,而可能是施加于它的上层系统上,引起其直接上层系统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作用会施加在系统上,或者说这种情况下,系统的作用只会施加于它直接的子系统。

一个系统序列表示了一种认知方式。在这种认知方式下,认识的对象可以用这个系统序列表示。对于一种认知方式来说,相应的系统序列是同时定义、同时存在的。这与《易经》获取概念的情况相同,或者说,《易经》获取的概念方法,是一种符合系统特征的方法。

对于存在大小属性的系统来说,系统相对于它的无限级子系统可能是无穷大,但是相对于它的子系统来说,是有限的。所以用系统表示的世界是有限无界的。在这样的系统中,没有定义类似于基本元素这种认识的出发点,所以系统作为一种表示模型,更接近于实际世界。

并不是任意的个体以任意方式组合必然有限,或说可被认识。从另一个方面说,系统的表示也是一种认知方式。一种认知方式并不能认识所有的认知对象。

无限不循环系统是不能完全复制的。因为系统决定于整个系统序列,而整个系统序列是无限的长的,无法复制无限个系统。对无法复制的系统的观察是无法完全重复的。一次观察是对系统的一次作用,这个作用必然会使系统产生哪怕是很小的变化,下一次的观察必然于前一次不同。另外世界是一直在变化的,表示它的系统也不可能假设其一直处于一个态。

说系统存在可被认识的态,是说在对系统的观察中,总有一些态是相似的,已观察到的态为已知态,本次观察的态与已知态是相似的。当系统相继出现的态是相似时,说系统是稳定的。

系统总的态数可能是无限的,但是这些态可分为有限的类,而每一类中的态都是相似的。可以把这每一类的态叫做一个态,但是这个态不是完全确定的。 系统也可能只有有限的态存在,或说在观察时,有限的态反复出现,一个已观察到的态可以和随后观察的态完全相同。这种情况,系统的态是确定的。这是一种理想情况,在实际中是不可能发生的。

系统的态可以用其子系统的态、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和系统与其上层系统之间关系来表示,这种表示也是对系统的一个认识。这种表示的含义之一是系统的态不仅决定于它的内部,也决定于外部。在这种认识中,认为系统的环境对系统的作用和系统的子系统及其相互作用是已知的。

系统的信息是态本身的信息和态的数目代表的信息的和。如果态是完全已知的,则系统的信息只是态的数目代表的信息。

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的关系表示了系统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和相互作用。如果系统可用系统的属性来表示,则这些属性与其它系统的关系有关,即同一个系统相对于不同有关的系统来说,其属性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属性可能是内在确定的,也可能是外在确定的,一般的情况是介于这两者之间。两种极端的情况是系统的属性完全内在或外在定义。完全外在定义相应于阴阳关系定义的属性。完全内在定义相应于集合论定义的属性。

系统与环境的关系,既可能影响系统的属性,也可能影响系统态的出现。与关系相关的属性可以理解为不同的态具有与环境相同或相似的关系,这个相同或相似性就是所说的属性。

系统的态既决定于它的上层系统,也决定于它的子系统。所以系统态的变化既可表示它与其上层系统的之间的关系的变化,也可表示它的内在结构的变化。

假定存在已知的、内在定义的基本系统,由这些系统构成的其它系统并不总是存在的,比如按现实条件得到的物理方程的解,往往并不表示物质的实际存在。但是如果系统不是内在定义的,它的定义既决定于它的内部,也决定于它的外部,无限类推下去,用这种无限层级系统作用约束来定义或限定的系统将是实际存在的。这种存在性可以用一个方程无穷迭代中稳定解的存在来说明。

如果属性不随关系而变,即系统在不同环境中,属性不发生变化。但在现实世界中,在环境的作用下,客体的属性会发生变化,为了表示这种变化,就需要用系统的不同属性来表示,如此表示这种客体的系统可能就是一个复杂系统,即需要用无限多个属性来表示个体。

因为系统的外部和内部都是无限层的系统,这种无限层级的作用也约束了很多态的存在和出现,这两方面的作用,就会使系统只出现可被认知的态,或者说系统是可认知的。我们在对物质的存在方式、生命的存在形式和人类社会的认知中,遇到的都是这种情况。

因此,系统论本质上需要用系统的存在性约束来代替基本元素和隔离物体的约束。

换个角度说,系统属性受不同层次的环境系统和内部子系统的影响,也就是用一种相对小的不确定来表示一种相对大的不确定,把一个大的不确定逐层分解为一系列的小的不确定。每一个系统相对于它的子系统是有限的,或者说是简单的,但一个系统的无限级上层系统相对于这个系统就是无限的,或说是复杂的。

人们既可以定义一个与外部环境关系有关的属性,也可以定义一个与环境无关的属性,或定义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属性。在人们的自然表述中,对一个个体的表述是一个认识反复迭代的结果。目前基于集合论的表述,是选择了与外部环境关系无关的属性定义。这种属性因为可以得到完全重复的观察,所以可以是完全已知的。阴阳理论定义的属性是完全决定于关系的,关系不同,属性也不同,是一种固有的认识反复迭代过程。系统的表示也应是一个反复迭代的认识过程。现实世界通过反复选择和演化,得到了各种稳定的存在形式,而系统也应是通过反复的迭代得到一个稳定的表示。

属性的内在定义给出了一种可能,即对属性的量的度量。当一个客体分割开来时,每一个部分的属性依然是内在定义的,属性并未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下,对于同一种属性,可以用量来表示具有这种属性、但是处于不同态的个体。也可以定义一种在具有同样属性,但处于不同态的个体之间的关系,如大小关系等。

属性完全内在定义的一个含义是,一个客体的属性可由它的组分来确定。层层划分下去,就可以假设存在一种基本组分,这种组分是不可再分的,且有着基本的属性,如物理中的质点。

表述一个个体的变化时,既可以用一个个体的内在属性的变化来表示,也可以用个体之间的关系的变化表示。几个个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既可能是个体之间的关系的变化,也可能是个体内在属性的变化,或者两者兼而有之。集合论是用关系的变化来表示个体的变化,阴阳论是用属性的变化来表示个体的变化,系统论则是用关系和属性同时变化来表示个体的变化。在集合论表示中,当用集合来表示属性发生变化的客体时,会出现发散、复杂或非线性问题。

因为系统之间的作用会影响到系统态的存在,因此系统之间的作用是相互关联的,一般不是线性叠加的关系。这也是系统适合于解决非线性问题的原因。

在集合论中,认为客体的存在和客体的变化是独立无关的。先定义了客体的存在,然后再考虑客体的变化。所以无论客体如何变化,客体总是存在的。客体的存在是用客体的属性的存在来表示的。如果客体是内在定义的,则它的属性总是存在的。客体的变化可以用它的属性的态的变化和客体相对于其它客体的关系的变化来表示,在这种变化中,如果客体的定义是内在的,则显然客体的属性是与客体的变化无关的,一般称之为本质的、或内在的属性。

内在定义的客体可以用一个属性集合来表示。客体的属性可用来区别一个客体和其它客体。这个属性集合可能是有限的,也可能是无限的。可以用一个属性表示的客体是简单的,需要用无限个属性表示的客体是复杂的。集合论中一个客体一经定义,它的属性就是不变的。

实际存在的个体是:一些个体会逐步变得复杂,另一些个体会分解或分化为简单的个体。这些现象存在于所有的生命、社会、物质变化等的过程之中。一般地说来,这些过程有着显着的规律性,个体之间也有着显着的相似性,所以就有可能用某种方式表示这些规律和个体。

一些现实的个体是当环境变化时,它也相应地变化,尤其是属性的变化,或说质的变化。内在定义的客体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如果个体的属性是与环境有关的,即个体的定义有外在性,当环境变化时,个体的属性将随之变化。考虑到当数目巨大的、相互密切相关的个体集合的形态,相对这些个体的数目来讲往往是简单的,如生物体、社会形态等,可以用在这样一定形态下个体的状态来定义个体。

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一般情况是总体不等于部分的简单的和,如功能、属性等。这种情况意味著作为部分的个体单独存在的态与作为总体的部分时的态是不一样的,即一个个体对其它个体的作用,不仅会改变个体的态的出现,而且会改变态的存在,会产生一些没有作用时不存在的态。如两个物体作用时的作用势能只存在于两个物体作用时,两个相互作用的物体的总的质量并不等于两个物体单独存在时的质量。

显然,具有上述几个基本性质的系统更适合于描述这种现实世界中的变化,这种系统论的认知域也是涵盖了内、外向认知的更一般的认知域。

世界万物的一般存在形态是分离的个体层与紧密相关的个体层交替出现。前述的讨论中提到,在生物群体层面,群体中生物个体非常相似,并且相对独立地存在;下降一个层面,对于生物个体,尤其是一些高等生物,生物个体内的的器官、组织大不相同,相互之间密切相关,相互依赖而存在,缺一不可;再下降一个层面,大量同样的细胞组成了不同器官、组织,细胞并行执行类似的功能;而细胞,又由高度分化的细胞器构成。

对于个体间高度分化,相互依赖而存在、大不相同的情况,适合于内向型的认知方式;个体相似、并立执行同样功能的情况,适合于外向型认知方式。因此对于涵盖了内外向认知的系统认知域来说,就是在内向认知和外向认知之间交替进行。但是目前的各种系统理论中,尚未见到具有这种特征。#(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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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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