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塑料袋禁令10月19日实施 罚则出台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0日讯】一拖再拖的纽约州塑料袋禁令,今天正式实施,并增加了更多细则,请看报导。

纽约州塑料袋禁令原本在今年3月已经生效,但由于Poly-Pak Industries塑料袋制造商提出诉讼而暂停执行,直到8月被法官裁定,推翻该塑料制造商的大部分论点。

因此,纽约州环保厅定于10月19日正式实施塑料袋禁令,禁止杂货店、超市和零售店等提供一次性塑料袋,但禁令不包括:药房的处方药袋、包装蔬果、海鲜、肉类的塑料袋。

而纽约州环保厅在9月18日推出新规定,商家只能出售由“布料或其他可机洗物料”制成的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最少使用寿命为125次,并且能够携带至少22磅的重物,行走175呎的距离。

从10月19日开始,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商家,将会收到纽约州环保局的口头警告,但不会被罚款;但第二次违规将被罚款250美元、第三次罚款500美元。

纽约州环保厅鼓励民众,养成携带环保袋的习惯,减少浪费。

新唐人记者柯婷婷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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