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1982年重新制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39年后, 在2021年“两会”期间进行首次修改。最受外界关注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限之扩大,即其任免人员从部长级扩大到“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亦即可以任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修正草案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这部“组织法”走过了30多年,多任党魁都没有动过,为什么习当局就非要修改呢?而且,习当局的这次修改,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因为这直接修改了中共现行《宪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应该启动修宪程序,而不是靠修改这部“组织法”就能了事的。习当局口口声声说“依法治国”,为什么现在就不管不顾了、硬来修改呢?
外界或认为习当局此举将进一步消弱总理李克强的权力;或认为习近平打算在此时期将所有可能出现的反习势力,通通消灭于萌芽状态,中共领导层很可能即将会有人事变动,其中被喻为“团派”的胡春华,以及“上海帮”出身的韩正,均很可能会在此时被拉下台,等等。
这些评论各有各的道理。不过,笔者以为,若无特殊事件发生,中共现在的领导层(政治局)不大可能发生发生人事变动;习当局此举,更主要的是制度性集权,推动集权不断深入。
第一,利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灵活性”,以备不时之需。
大家知道,全国人大一年开一次会,周期较长且程式化,不容易破例;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常两个月开一次会,有特殊需要也可随时加开会议,非常灵活。例如,港版国安法,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10天后,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十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6月30日表决通过,“特事特办”。
如果今后中共政局有重大变动,习当局要动某位(或某些)现任在职的重要官员,形式上需要走程序,全国人大常委这个工具就很好用了。
第二,全面控制中共核心领导层(“关键少数”)。
“元老干政”问题,习近平已大体应付过去了。但相对现任在职的中共核心领导层,习虽有“核心”优势,却还谈不上高枕无忧。为此,习搞了三个年度性控制动作:2015年创设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的对照检查发言”)、 主持中共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五大机构(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最高检)的工作汇报及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以及“十九大”后第一时间创设的“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
今年以来,习的控制性动作又进行扩展。根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近期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等“有关同志按规定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
外界注意到,这次书面述职人数增加到52人,除习近平外的24名政治局委员之外,还包括5名国务委员,全国人大9名中共籍副委员长和秘书长,全国政协11名中共籍副主席(包括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以及非政治局委员的书记处书记尤权、最高法党组书记周强、最高检党组书记张军等中共几乎所有副国级及以上掌握中国最高实权的官员。
其实,书面述职只是习控制副国级及以上官员的一种台面上的手段;习还有另一种手段:名义上的警卫/实际上的监控。一个标志性动作是习的心腹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王小洪兼任公安部特勤局局长,2019年11月2日王小洪首次以该身份亮相。特勤局是公安部新组建(或改组)的一个要害部门,负责警卫副国级官员(包括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及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查院院长、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等),以及外国访华要人。
现在,再加上习通过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限,对副国级官员随时都可以合乎程序的拿下来;这样,习对“关键少数”的控制,就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可以说,在“二十大”之前,习的集权达到了一个高峰。
不过,习虽然集权再进一步,但他的安全感似乎并不强。例如,3月4日,中共全国政协开幕,央视直播的镜头显示,习近平桌子上的右前方罕见放有两个“茶杯”,而习近平旁边的李克强、栗战书等人,以及其他政协委员的桌子上,都只有一个茶杯;而且,为习倒“茶水”的那名男服务员,专为习一人服务,而其他服务员要给数十名的代表或委员服务。外界质疑,是习喝的与其他人不一样呢(可能身体有恙),还是为了防止有人下毒?
固然,习有强烈的不安全感;但是,习的对手就有安全感了吗?中共这个党对习就有安全感吗?这是一个谁也不会有安全感的体制,无休止的残酷内斗是必然,直至中共最终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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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