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为何首都华盛顿不该是第51州

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Robert G. Natelson撰文/原泉编译

1783年6月,联邦国会在费城独立厅召开会议。大陆军包围了大楼,要求补发工资。他们是和平的,但恐吓也是显而易见的。

国会要求宾夕法尼亚州当局驱散示威者,宾州当局拒绝这样做。因此,国会离开费城,迁往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从而使这个城市做了很短一段时间的首都。

这一事件证实了美国开国元勋们的观点,即首都不应该受任何州的支配。开国元勋们也知道,在欧洲国家,国家公职人员可能会被当地政府不愿意控制、或无法控制的暴徒劫持为人质。

因此,1783年7月,国会开始在任何州之外的区域制定首都特区的规划,由联邦政府直接管辖。独立的首都区域成为国会的首要任务。

当宪法制定者在1787年召开会议时,他们通过在文件中添加《飞地条款》(Enclave Clause)来做到这点,附件条款部分内容如下:

“国会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由某州让与的、且经国会通过的,用以充当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不超过十平方英里),握有对其一切事务的全部立法权。”

确保国家首都不被占领是将其置于任何州的边界之外的原因之一,但也有其它原因。开国元勋那一代认为,为了让共和政府生存下去,决策者(包括选民)应该免受他人的不当影响。他们必须能够在充分考虑证据的基础上自由做出决定。由严重依赖他人的人做出的决定仅仅反映主人们的意愿,这就像给主子们额外的选票。

许多参加宪法辩论的人担心,首都地区的居民主要由政府雇员及其家属组成,他们只反映他们所依赖的政府的利益。国父们不希望联邦政府的家属们过度影响州或国家的选举。

国父们还认识到,不给首都地区的居民投票权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影响力。相反,之前的历史表明,这些居民会有巨大的影响力——部分原因是他们靠近联邦机构,部分原因是许多人是政府官员或雇员。允许他们参加全国性选举将不公平地进一步放大他们的权力。

《宪法》反映了所有这些担忧,因此规定华盛顿特区在国会不能拥有席位,居民不得参加总统选举。

1788年,马里兰立法机构正式提出将首都地区的土地管辖权让给联邦政府。第二年,弗吉尼亚州在也这样做了。1791年,国会接受了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提议。10年后,哥伦比亚特区正式成立。联邦政府后来把弗吉尼亚的土地归还给了该州,所以现在的哥伦比亚特区都是马里兰州的土地。

1960年,国会提出了第23修正案,并于次年得到各州的批准。哥伦比亚特区居民获得美国总统选举权利,该法案赋予特区居民3张选举人票。1973年,国会通过了《地方自治法》(Home Rule Act),允许哥伦比亚特区实行地方自治。

按照目前的提议,新设的州将包括哥伦比亚特区的所有地区,除了仍由联邦政府控制的小块区域。成为州之后将被称为“华盛顿道格拉斯邦”——大概意思是道格拉斯州的华盛顿市。关于这一提案的许多争议集中在这样的问题上,如该地区是否足够大,或是否足以自给自足成为一个州。

但这些争论都是多余的,我刚才讲述的历史和现代含义应该足以推翻这种观点。

正如1783年发生在费城的事件所证明的那样,哥伦比亚特区的州地位将使联邦政府屈从于州政府官员的摆布。“道格拉斯邦”的官员可以拒绝约束威胁联邦机构的骚乱者。他们可以威胁或恐吓联邦官员以达到政治目的。一个明显的伎俩可能是道格拉斯警察用交通罚单骚扰国会议员,直到国会通过一项特定的法律或给予道格拉斯联邦更多的援助。

马里兰州1788年提出的让与条件,也反对哥伦比亚特区成为州。宪法授权国会对一个州的部分地区行使管辖权,但前提是该州同意让出管辖权。“飞地条款”的另一部分明确指出,让与代表着州同意丧失其部分土地。

但是,马里兰州之所以同意让与,以及国会的同意,显然是基于这块土地被用作国家首都。1788年马里兰州的法律规定,让与的是“本州内不超过10平方英里的区域,国会可以确定并接受该区域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所在地”。

马里兰州不同意在其土地上建立另一个州。如这样做需要根据《宪法》(第四条第3款)完全不同的部分来进行。

换言之,马里兰州的同意对建立一个联邦“飞地”作为国家首都是有效的,但对建立一个新州是无效的。将哥伦比亚特区全部或部分区域变成一个州,要么需要与马里兰州达成新的协议,要么需要宪法修正案。

另一个反对意见来自第23修正案的结果。这些结果充分证明了开国元勋们对于允许特区居民在联邦选举中投票的担忧是正确的。正如历史记录显示的那样,在总统竞选中,华盛顿特区的选民不会认真衡量总统候选人的优劣。这个地区是联邦政府的属地,它的选民总是投票给主张大政府的政党——民主党。

哥伦比亚特区的居民在15次总统选举中,每次投票都给民主党候选人,而且民主党人得票率极高:2020年,乔·拜登获得了他们92%的选票。

这些结果表明——除了最狂热的民主党人之外,其他人都感到不安——我们应该讨论废除第23修正案,而不是承认特区成为一个州。

1973年的《华盛顿特区地方自治法》也没有获得成功。2012年,《华盛顿邮报》发表了一位长期在华盛顿特区工作的记者的专栏文章,标题告诉你所有你需要知道的关于那里的政府:“华盛顿特区如何成为腐败之区”。美国不需要在国家议会中出现更多的腐败。

原文:Why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Should Not Be a State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作者简介:

罗伯特.G.纳特森(Robert G. Natelson)曾任宪法学教授,是设在丹佛市的独立研究所(Independence Institute)宪法法学高级研究员。他是《原始宪法:实际所言及含义》(The Original Constitution: What It Actually Said and Meant)一书的作者。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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