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克即中毒!广东商户往猪肉丸加硼砂售4000斤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3日讯】为了让猪肉丸口感卖相更好,不法商家竟在制作时添加硼砂。近日,广东商户吴某往猪肉丸里加硼砂被判刑3年4个月。此判决结果引发舆论批评。

综合陆媒报导,从2023年9月开始,吴某陆续购买了约45斤硼砂,在其经营的生熟肉制品店内,将硼砂添加至生猪肉酱和熟猪肉丸中并对外销售。2024年9月,该店被警方现场查获硼砂4斤,生猪肉酱4.06斤和熟猪肉丸2.5斤。

经检测,上述生猪肉酱和熟猪肉丸中含有硼砂物质。截至被查,吴某共销售添加硼砂的生猪肉酱和熟猪肉丸约4000斤,销售额约人民币9万元,共获利1万元。

吴某一审被判刑3年4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法院对该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吴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万元。

对此判决结果,大陆网民纷纷表示,判得太轻了,有多少人已吃了有毒肉丸。

有人说,“这种就是应该学国外,罚得他倾家荡产,这辈子翻不了身,都做有毒食物了,吃多了估计命都没了。判3年就是鼓励其他人冒这个险,食品安全怎么解决?”

“判的太轻了!食品安全问题难解决!”“在吃食上乱搞,就应该重判。”

“这人卖了4000斤,这是小数目吗?按一个人买2斤,都有2000个家庭被毒害,里边要是有孕妇,导致胎儿被影响,小孩子吃了呢,谁来保证人健康不会出问题。现场被抓,容得他抵赖吗?还从轻发落?”

“受害者呢?买过这个食品的人怎么办?”“判太轻了,不知道多少消费者因此看病花钱,这些要好好查下,统计好一起赔。”

“买过他家食品的人去起诉他吧,伤害已经造成了,总要有些补偿。”

“要查一查其它做肉丸的,是不是也添加了。”

“我不懂,早点铺卖生菜都能罚10万,摆摊卖菜都能罚10万,这X妈有毒有害罚18万,闹着玩呢!”

“真是没良心啊,不怕报应吗?这和给人下毒有什么区别。”

“这不就是投毒吗? 为什么不能判的更重一些?违法成本太低了。”

“油也不敢吃,肉也不敢吃,水都不敢喝,虾仁速冻产品也是添加剂,超标致癌。”

据介绍,硼砂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常用于玻璃制造、陶瓷釉料等工业领域。

由于硼砂有增加弹性和色泽鲜亮的效果,一些不法商家会将其非法添加到食品中,以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但硼砂具有很强的毒性,人体摄入过量,易引起多脏器积蓄性中毒。

据悉,成人硼砂中毒剂量为1~3g,达到15~20g可致死,而儿童误食硼砂5g,婴儿误食2~3g,均有致死的可能。

(责任编辑:李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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