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饭店老板娘拍“蛤蟆汤”视频 被罚45万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7月11日讯】山东临沂一小饭店老板随手拍了一个“蛤蟆汤”视频发到网上,结果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法广告”为由,罚款45万元(人民币),引发争议。网友嘲讽:“政府没钱,直接抢劫了。”

据指尖新闻报导,临沂市民黄兰(化名)在兰山区经营一家名为“钦知坊”的老菜馆,饭店不大,只有几张餐桌。

今年2月,黄兰拍摄了一段介绍“蛤蟆汤”的视频发到社交平台,3月22日,她突然接到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她发布的视频涉嫌违法广告,让她配合调查。

黄兰当即删除了视频,并表示会在一周内去市监局接受调查。但两天后,一纸《行政处罚告知书》从门缝里塞进了饭店,称饭店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拟对饭店罚款45万元。

这张“天价罚单”令黄兰震惊,她抱怨说:“我的饭店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就因为我在短视频平台上发了一个介绍菜品的视频,就要罚我45万元,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儿戏了?”

她认为自己随手拍的视频并不是广告,而且也没有拒绝配合调查,从接到电话到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不到三天时间,她不清楚兰山区市监局是如何认定她违法的,并且还要重罚。

“这么巨额的罚款不是逼我关店吗?”黄兰不满地说。

根据黄兰提供的视频,画面显示是一盆汤菜,手写着“蛤蟆汤”,后面摆放着多种昆虫食材,视频最后是饭店的外观。整个视频中没有声音,没有标注菜价,也没有购买链接,甚至没有出现饭店的名称和地址。

黄兰说,最开始执法人员与她联系时,提到有人举报她的饭店非法售卖野生动物,但是她表明这些食材都是市场上公开购买的,根本没有野生动物。而且自己发布的也不是广告,只是记录日常的随手拍视频

黄兰在拿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规定的五天内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但直到现在,兰山区市监局既没有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也不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这导致她无心经营饭店,生意每况愈下。无奈之下,她把兰山区市监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7月10日和11日,指尖新闻分别与《行政处罚告知书》上的联系人王先生和兰山区市监局新闻科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前仍没有获得正面回应。

饭店老板发布“蛤蟆汤”视频被罚45万元的事件,引发热议。网友纷纷嘲讽当地政府此举是“抢劫”行为:“那个地方没钱了。”“抢劫套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罚款。”

“还有比这更无耻的吗?”

“直接抢劫了,下一步是不是要把老板合法肉体失踪?”

“扶持不了一个企业,但可以搞垮一个企业。”

在中国大陆,类似上述饭店老板遭遇的“天价罚单”事件层出不穷,由于中共财政陷入危机,各地加大力度“罚款创收”。

2023年6月,福州一名老农卖70斤芹菜,时隔三年后竟被罚款10万元,舆论批评“政府穷疯了”。

同年7月,河南洛阳一名骑三轮车卖菜的大爷,因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被罚11万元,同样引发舆论批评声浪。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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