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籍华裔商人杨斌被判刑十八年

【新唐人】荷兰籍华裔富商、欧亚农业主席杨斌,被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行贿等经济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中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14日)判定,杨斌犯有伪造金融文件进行诈骗、行贿、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等六项罪行。杨斌的律师在宣判之后告诉路透社,判决结果显示,杨斌受到指控的所有罪名,法庭都认定他有罪。 杨斌的律师还说,杨斌不服判决,他已经代表杨斌提出上诉。

现年40岁的杨斌,1987年留学荷兰,89年"天安门事件"后获得荷兰国籍,之后他在中国沈阳投资开始花卉经营。2001年曾经受到朝鲜领袖金正日邀请出任临近中国边境的新义州特区的行政长官,在2002年10月被中国当局带走软禁。 据悉,杨斌在被软禁前接受采访时说,中国共产党从没有给他一分钱,反过来他也一点没有欠它。评论人士认为,他的这些言论,可能严重的触怒中共的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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