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务机要费案第四度开庭

【新唐人】台湾国务机要费案,去年十一月三日侦结,检方依贪渎与伪造文书等罪名将台湾总统夫人吴淑珍等四人起诉,本周五第四度开庭。检、辩双方在庭讯中,主要针对检方所引用的台湾总统府相关文件是否涉及国家机密,进行攻防。

记者stand:“台湾国务机要费案今天第四度开庭,台北地方法院于星期四收到总统夫人吴淑珍的请假状,因此吴淑珍今天不会到庭应讯。”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开庭时,审判长裁定两度发函台湾总统府,要求确认“机密文件”流程,总统府星期四函复法院,指称:“贵院函询问题,专属总统国家机密特权,受宪法保障,非本府所能函复,本府上次覆函已经叙明”,因此台北地院合议庭星期五要求两造表示意见。

检方陈述本案六件外交工作并非国家机密,认为国家机关办理各项工作,都有标准程序流程,才能符合行政程序法,厘清相关权责。

检方并且指出:台湾总统陈水扁六项工作中,除“台湾礼敬团案”在二○○二年九月进行外,其它五件都在国家机密保护法公布施行后,仍未依法律程序进行,所以认定并非国家机密。

针对此,台湾总统夫人吴淑珍委任律师顾立雄则指出,检察官在本案附卷第十、十一、十二号的三包卷宗尚未裁定是否为国家机密时,公开引用内容,恐怕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

吴淑珍委任律师 顾立雄:“侦察中的泄漏有没有构成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罪?也就是说,不是只有国家机密保护法核定的机密,才是属于应守秘密之事项。”

合议庭经过评议,认定法院并未对三包卷宗是否为国家机密作成心证,公开陈述内容恐有违反国务机要费之虞,裁定检方不得对相关内容继续揭露。

新唐人电视 陈进交 陈美生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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