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 遭检方起诉

【新唐人】国民党主席、前台北市长马英九首长特别费案,台湾高检署十三日正式完成侦结,检方认定马英九共贪污一千一百一十七万元,以贪污罪遭起诉。面对此一案件,马英九除表示清白之外,立即请辞国民党党主席,同时正式宣布参选台湾二零零八年总统。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确定侦结,星期二遭台湾检方以贪污罪起诉。

高检署发言人 张文政:“我们检察官之所以会起诉马先生,主要是因为有查到说他没有实际支出,但是去具领,或者是说具领以后并没有实际支出的事证,因此而认定他有犯罪嫌疑。”

台湾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认定,首长特别费在性质上本就应“支出、使用”,不可纳入私账。而查黑中心,全面追查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以来的薪水账户,扣除公务支出的凭证,仍有1100余万元,据为己有,除将之申报财产,也未缴回国库,被检方认定触法贪污治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

高检署发言人 张文政:“并未对马英九具体求刑,且基于马英九于案发后捐款多达1100余万元考量,检察官请求法院斟酌从轻量刑。”

马英九随即于国民党中央党部召开记者会,国民党主席 马英九:“今天,英九尊重司法,但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诈领特别费据为己有”的指控。英九一定为自己的清白奋斗,依法力争,直到还 清白。这不是为了个人,更是为全国数百万公务首长,以及为所有相信“清廉正直”价值观的人民。英九将信守承诺,立即辞去国民党主席之职,但仍将以党员身份,为国民党的改革与团结,继续奋斗。英九在此郑重宣告,我将化悲愤为力量,义无反顾,参选2008年总统大选,向人民证明我的清白,以行动,证明人民最后必定选择正义的一方。”

目前国民党则由第一副主席吴伯雄,任代理主席,并紧急召开临时中常会以因应未来挑战。

针对此案,台湾副总统吕秀莲认为,从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到马英九的特别费案,此时大家更应检讨首长特别费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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