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7年11月16日】热点互动直播(203):再谈雅虎案庭外和解的意义。西方商业社会有道德的做生意,那才有远景。
主持人: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栏目热线直播节目,我是主持人安娜。
上周五的节目,我们谈到了在师涛案中雅虎是否有罪,而在上周的国会听证会上,雅虎的负责人杨致远亲自向师涛的母亲高琴声女士道歉,但却被外界指为缺乏诚意。
很戏剧性的是这个案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在一周之后的11月3日,雅虎和被害人达到了庭外和解,并且他们要建立一个人权基金,将功补罪,雅虎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决定?这是不是表示雅虎立场的重大转变?这样的决定会不会对其他在中国投资以及经营的西方公司有什么样的示范作用?对中共是不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对中国人有什么样的启示?
今天我们请到了两位嘉宾一起和大家进行探讨,欢迎您打我们的热线号码提问,提出您的问题并且发表您的意见,我们的热线号码是:646-519-2879,那中国大陆的观众朋友我们也为您准备了免费的号码,免费号码是4007128899再拨8996008663。
首先向各位介绍一下今天现场的两位来宾,这位是中国问题专家陈志飞先生,陈先生您好。另一位也是陈先生,他是陈破空先生,著名的时事评论家,陈先生您好。另外我们在线上还有叶宁律师,叶律师您好。那首先是不是请陈破空先生再跟我们介绍一下“雅虎案”的来龙去脉?
陈破空:在2002年,有一个网络自由作家王小宁被捕,后来被中共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04年,一位中国的良心记者师涛被中国当局逮捕,又被判处重刑10年。
在这两起案件中,总部设在美国的雅虎公司,尤其它的香港分公司向中共政府提供了王小宁和师涛的电子邮件和相关的客户资料,导致中共认定这两位异议人士是所谓“颠覆国家罪”或是“泄露国家机密罪”,最后被判处重刑。
由于这个原因,雅虎公司受到了国际社会严厉的谴责,美国朝野和美国的新闻界对雅虎公司进行了抨击,在国会也多次举办了听证会,对雅虎施加巨大的压力。
今年8月,设在美国的“世界人权组织”将雅虎公司告上法庭,随后,师涛和王小宁的家属也都将雅虎公司告上法庭,这样,雅虎面对了更大的压力。之前雅虎认为它没有错,经过几次国会的听证会,尤其在最近的一次,11月6日的国会听证会,二十多位国会议员对雅虎公司进行了严厉的谴责。在这种情况下,雅虎不得不寻求庭外和解,所以在11月13日达成了这个案子的庭外和解。
主持人:那下一个问题我想问一下叶宁律师,我们知道在这个案件中,雅虎是被告,如果它非常的在理,那它很可能不会寻求庭外和解,您认为它为什么要寻求庭外和解?另外,庭外和解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概念呢?
叶宁:庭外和解的法律概念就是在原告和被告之间,达成一种和解协议,然后根据这个协议,双方向法院提出一个共同的动议,把本案也就是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自动撤消。庭外和解在一般美国的司法过程中,是使用比较广泛的一种。
在美国打官司无非是两种结果,一种是达成庭外和解,双方休战;第二种,一打到底,双方都不愿意和解,或者和解的条件谈不拢,从开始立案一直打到…一般比较大的案例都是有陪审团的,就一直打到由陪审团裁决,法官根据陪审团的裁定作出判决为止。
对雅虎这样的大公司,经查明显是理亏的这么一场官司,进行旷日持久的缠讼,显然对雅虎各方面,无论是它的品牌、形象和它的经济利益,都是得不偿失的。所以面对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国会的仗义直言,巨大的国际社会跟国际舆论的压力下,雅虎看起来就很难撑住这个局面。
而且,虽然美国的司法制度是独立于其他政府机构的影响之外,原则上也不受舆论的影响,是独立的法官做出独立的自由心证的。但这么巨大的政治舆论、道义的影响,不可能对法官不产生影响,因为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当中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雅虎今天所采取的…,最后决定在11月13日和原告王小宁和师涛的家属达成庭外和解,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
当然一般庭外和解,和解协议的内容是不对外公开的,一般和解协议当中都会加上一条保密条款,无论是哪一方的当事人都不可以把和解协议内容泄漏出去。但是雅虎公司除了庭外和解以外,还更进一步表示要建立一个支持人权和人道事业的人权基金,这个做法还是一种值得欢迎的、很有诚意的做法。
主持人:谢谢叶律师。刚才叶律师谈到了庭外和解的主要内容可能没有对外公布,但还是有一些是对外放出来的,能不能请陈先生为我们跟大家介绍一下?
陈志飞:我查了网站,好像《纽约时报》也说它这个和解内容是不公开的,但是我从某种渠道得到下面这些消息,据说雅虎公司还发表一个声明,它的总裁杨致远说道,我们不得不纠正这个错误。因为不但是为了他们,也是为雅虎和未来。
他还在声明中说到什么呢?他说我们正致力于确保我们全球的行动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同时他还说到刚才你也讲到的,雅虎要建立一个人权基金。他声明中说到他们要建立这个基金,以确保那些在网上表达自己观点而受到迫害的人,能受到一些人道的援助,这就是我得到的消息。
主持人:那么下面请问一下陈破空先生,这一次雅虎和受害人达成庭外和解,是不是跟这几次国会听证,尤其是在上周11月6号那一次,国会议员给它强大的压力跟谴责有关呢?
陈破空:是的,这是显而易见的。美国国会议员是经过美国民众选举出来的,他们不愧是美国民众选出来的民意代表。他们在这个时候把人权和民主的理念置于最高地位。他们是立法委员,他们是立法和管立法的民意代表。在多次听证会中,他们一层层的揭露雅虎或者美国其他网路巨头跟中国政府合作,为了利益出卖这些中国异议人士的表现。
如果换成说美国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国家,这些国会议员是仅仅考虑自身所谓国家利益的一些短视的人,像别的一些小国一样,那们他们不可能为了中国的异议人士这么去奔走。而他们为另外一个国家的受刑人、受害人、异议人士去奔走,在这奔走过程当中,他们表现极大的责任心、最高的诚意、和最严肃的态度。
所以就像刚才叶宁律师讲的,雅虎公司受到巨大的压力。11月6号国会听证会一结束,雅虎公司的总裁、创始人杨致远就主动跟师涛和王小宁家属联系,寻求和解。同时,就在听证会上,它的副总裁卡拉汉也沉不住气了,说愿意就这次诉讼主动提出和解,这跟他们以前的态度形成了巨大的对照。
他们最初是不承认他们有错的,后来又认为提供这些客户资料不至于导致对方受刑;甚至在上一次国会听证会上,他们对家属的道歉也是非常不诚恳的,所以在私底下也受到师涛母亲的指责。
师涛母亲说:“这是个自由的国家,你父母把你从台湾带到自由的国家,让你一帆风顺、飞黄腾达,你很优秀。但是你知道吗?我儿子师涛也很优秀,但却由于你的作为把他投入监狱,你不觉得羞耻吗?”所以这些语言、这样的听证会对杨致远、对雅虎公司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他们的立场产生了根本的逆转。
主持人:下面想问一下叶宁先生,我们知道国会听证的时候,很多议员对杨致远、雅虎公司进行严厉的质问和谴责,也有很多媒体进行了类似的报导。您觉得国会的这种质问还有媒体的舆论报导,对雅虎有什么样的影响?而且对类似雅虎这样的,在中国进行网路封锁或致力于提供这些软件和方法的公司,有什么样的警示作用呢?
叶宁:雅虎公司可以说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其实和雅虎做了类似的这种丑事、坏事的跨国公司还有其他很多家。我们知道自从改革开放以后,跨国公司在这种专制极权国家的操守和作为的问题,通过雅虎公司的案例,现在已经引起了美国这个主流政治社会的高度警觉。
由于雅虎公司并不是孤立、偶然的案件,所以雅虎公司的案件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就是因为雅虎公司、谷歌和微软公司的一些违反职业操守、帮助极权专制政权的一些不道德的作为,引起了美国国会关于全球网络自由立法运动的兴起。
我们知道新泽西的众议员克利斯.史密斯和维吉尼亚的众议员佛兰克.沃夫两次共同提出“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我们可以看到有2006年版和2007年版。在2006年没有获得国会通过,2007年这两位国会议员再接再厉,再次提出这个法案。
有关这个法案所产生的全球性、历史性的深远影响是不可低估的。这个法案本身规定的就是针对跨国公司信息巨头在跨国投资活动当中所做的不法、违反法案的情事,提出了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两种制裁规范,同时对被帮助的极权专制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制裁措施。
雅虎公司的这个案件在这样一种大背景的情况下,今天达成案件的和解,也证实雅虎公司的这些作为,也是参与造就了今天这样的一个大背景。
这个“全球网路信息自由法案”同时也规定了受害者可以向参与迫害的信息公司提出索赔,同时明确规定法院可以向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做出惩罚性赔偿的判决。这样一来,通过这些立法性的规范,使得全球范围以内对这些跨国公司的作为和它的职业操守,可以说加上一个明确的、有牙齿的、有禁制性规范,有惩罚性措施、有司法补救措施的配套的法律系统。
持人:谢谢叶律师,我们现在有一位观众朋友在线上,先接一下旧金山黄女士的电话,黄女士请讲。
黄女士:我想第一点是说明了美国司法的独立性与公平性。刚才几位嘉宾都讲得很清楚了,美国的司法对本国公司在国外的一些作为,他也绝不庇护的。他完全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也就是要维护本国公民的权利,也维护其他所在国的公民权利。这就跟中国的这种“黑道”司法是有天壤之别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呢,我觉得雅虎做出了应有的、迟来的道歉,那也完全是应该的。但是我觉得更可恶的是元凶,雅虎只是做了帮凶,而这个元凶是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我希望原告能勇敢的状告中国的恶法,中国的独裁的司法。
主持人:谢谢黄女士。陈破空先生,刚才黄女士她说原告应该去告中共的恶法, 您觉得这种可能性有吗?
陈破空:刚才黄女士说了两点,第一点就是美国司法的公正,这是一次美国公正司法的胜利,美国人权自由价值的胜利。
从这个角度我们看到,在一个健全的民主和自由的国家,坏人想干坏事都干不成。像雅虎公司它想唯利是图,要见利忘义,它并不想关心人权,但是现在却不得不为侵害人权付出代价,为帮凶付出代价,而且倒过来,它要建立人权基金来成为人权的促进者。
所以说在一个制度健全的国家,不要说好人干不了坏事,坏人都很难干坏事;而在一个制度不健全的国家,像中国,不要说好人或坏人要干坏事,连好人都干不了好事。所以具体说,王女士第二个意思就是,我们都知道这件事情雅虎是帮凶没错,中共是元凶,中共是首恶。
那么在这个时候,目前中共在中国,中共一手遮天,还没有人民能通过法律把中共送上法庭。但是在国际社会的其他部分,在美国或其他国家,有相应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或国际法,能够把这些元凶或帮凶送上法庭,只不过因为中共政权太庞大,现在还没多少人敢去动它。
事实上,我想中共政权迟早会像南斯拉夫,像缅甸或像其它独裁一样,会被送上国际法庭,只是时机还没到而已。
主持人:那陈志飞先生,您认为受害者有没有可能在中国把它们告上法庭呢?
陈志飞:当前情况下,我觉得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困难。因为刚才破空先生也提到了,中国现在中共体制还是一手遮天的,虽然它有些表面的法律制度,但是如果要以一个老百姓去告这个恶党政权,本身我觉得还是比较难操作的。
记得好像老百姓说过是“以卵击石”或“自投罗网”,所以从我的角度来说,好像还是比较困难,但是也不排除这种做法也能起到一个示范的作用,能够推动中国民主运动发展的作用。
陈破空:应该去尝试。
主持人:我们看到有很多人实际上也在做这些事情。
陈破空:即便是中共现在一手遮天,它是恶法,是没有通过人民的法律,但是中国的老百姓、特别是维权人士,仍然在利用中共自己的法律来为他们自己维权或为民众维权。
像陈光诚也好,高智晟也好,很多维权律师或维权人士所做的就是利用中共本身的法律来跟它理论,也就是“以毒攻毒”。那么这件事情本身虽然效果不大,但是对中共却是很大的冲击,也是巨大的讽刺。
主持人:对,让大家都看一下,它经常声称自己是以法治国,但是用它自己的法律来衡量它自己这些案例的话,它也是没有依法的。那我们现在还有洛杉矶黄女士的电话,我们再接一下洛杉矶黄女士的电话,您请讲。
黄女士:主持人你们好,大家好!因为我是海外华侨,美国公民,我在中国福建投资酒店,但是中国政府司法部门都是跟开发商勾结。因为开发商进行一房两卖,然后叫我们到法院去告,结果法院给我们介绍诈骗律师,全部用假法律对我们进行诈骗,然后当我们告诉法院的时候,法院却是不理,二审也是这样子,都是用一些诡异的诈骗行为来诈骗。
到现在,房子是已经给我们,但是许多该判给我们的东西都没有判回来,然后律师又诈骗、威胁、恐吓,那我只好把他辞掉,他不知要给我变更什么房权、变更…。那在诉讼的过程,律师跟政府、开发商串通叫我们要变更房权才能办产权什么的。然后二审也是,我提供了他们骗我的证据,他们也不受理,全都是这样子,很恶劣!
我今年回去要告他们,告他们诈骗,法院介绍律师对我进行诈骗,这样不行;但是中级法院也不给我告,信访也不给告,而且还恐吓我:“有证据?你要告什么,我们就是不看证据。你告,告什么!你告律师就是告法官”。我说我给你看证据,他说,“不看!看证据?你在污蔑法庭、污蔑法官!”
我说你在污蔑美国公民,你们这样子对我们就是污蔑,我就告诉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不可以的。然后我到公安局去报案,公安也是…,报案了两天还是不给你送,窜改口供什么东西还要叫你签,这样子不行啊,都是这样胡作非为,整个司法系统全部都是诈骗的!
那司法局也是,什么律师协会,说他没罪,那个罪就摆在那边,全部都是跟他们本身自己法律不同的,都是诈骗了还是骗。
主持人:谢谢黄女士,我们听明白了。谢谢!那各位观众朋友,今天我们的话题是再谈雅虎案,这次他们庭外和解的重大意义。欢迎您打我们的热线号码:646-519-2879;也欢迎中国大陆的观众朋友打我们的免费号码400712889再拨8996008663。
那我们首先问一下陈破空先生,刚才黄女士所说的这种情况,您觉得跟雅虎的案子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陈破空:首先,洛杉矶的黄女士,我们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像你这样的遭遇在中国可以说比比皆是,大量的港商、台商被中国的官商勾结、权钱勾结所欺骗。
我所知道的包括什么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跟那些公安跟律师相勾结,来骗取台商或者港商的钱。他们的方法总是拿出一个项目,比如说某块土地或者某个建设项目,来吸引这些港商或者台商去放钱,但是放了钱之后,他却找某种理由说这个违约了,然后没收你放的订金。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玩产权游戏,他们总是把这个产权游戏搞得非常复杂,又是房管局、又是国土局、又是规划局,搞来搞去让你东奔西走。最后又认为你的手续不齐,把你的财产冻结,这种事情我们听的比比皆是。
所以中国有一句话说“在中国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骗子是真的”,所以当共产党在那里盘据,没有互相监督、互相制衡,没有一个司法公正、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时候,你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所以我给黄女士有两个建议,我觉得第一、你要在中国的法庭上继续去控告那些贪官污吏,官商勾结,这是你要做的硬件的部分;另一部分还要做的就是软件的部分,要将你的遭遇、你的案子公诸于国际社会,让国际媒体注意到你的案子。
因为中共的那些人,不管大大小小的官僚还是奸商,还是那些公安还是律师、那些诈骗犯,他们最怕洋人,他们就怕你把案子公诸于世。
就好像中国有很多钉子户,但是唯独重庆的钉子户得到了良好的解决,得到最高额的赔偿,那是因为重庆那个钉子户,那个叫吴蘋的女士她非常勇敢的召集大批的媒体来诉说,让媒体在网络上给她诉说,在国际上给她诉说。
由于中共非常的惧怕网络上的威力,也非常惧怕洋人的威力,所以这个时候它就被迫让当地政府跟吴蘋进行一个和解式的解决,给她巨额的赔偿,使那个事件变成有利于民众的一种结局。
所以我认为黄女士你完全可以借鉴这个例子,我们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同时希望你把你的遭遇告诉更多的台商和港商,使他们不要在目前中国还是专制的情况下,再去上当受骗。
主持人:那我们下面再问一下叶宁律师,像这样的美国公民去中国投资,受到这种待遇还有司法上的不公,那美国有没有法律能够让这个受害人得到保护呢?
叶宁:这个问题就说明投资者在选择投资环境的时候,不仅要看这个投资环境的硬件,比如讲它的配套工程设施,里面的通讯条件、供电、供水条件,这些经济的、实务性的有形资产的配套硬件。他还需要注意些无形的东西,要重视投资所在地的法律环境和政治人文环境。
这点往往是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的时候所欠缺考虑的地方,其实这个问题,说实话也不光是中国有,这可能还是个全球性的现象,投资者选择投资所在地的时候,缺乏对投资地的法律环境的考量。
当然这个问题表现在…由于中国它的无产阶级专政和极权主义制度,那么它造成的人文环境、政治环境和法律环境就会更加恶化。
那么在这个问题上,由于它的投资所在地在解决这个跨国的法律问题的时候,法院首先要解决“冲突法规”的问题,冲突法。那么美国法院在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它首先要考虑合同是在什么地方签定的,合同是在什么地方执行的,投资的所在地在什么地方。
如果投资涉及到不动产,那么就要考虑到不动产的所在地在什么地方,这个在法律上叫做“连结点”。如果这些连结点在美国一条都找不到的话,那么唯一剩下来的连结点就是美国的法院地,而法院地在美国是原告选择的。
如果这些连接点都找不到,那么看看合同上,双方在签定投资有关的合同的时候,有没有事先就做出一个规定,如果发生法律争端,我们解决争端的法院地选择在纽约或者选择在华盛顿DC,如果有这样子的规定也可以。
但如果一条都没有,那么一般如果不发生严重的人身伤害和严重的践踏人权的情况,而只是一种投资纠纷和经济合同纠纷的话,一般美国法院就很难再犯禁,因为这个会发生管辖权方面的障碍和困难。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法院地,那我想问您一下,比如说即使一个美国公司和一个中国公司,它在签合同的时候,它说这个裁决或者是最后法院的判决选择地是在美国的一个地点,那么即使美国裁决说你这个美国公司胜诉了,那么这个胜诉的结果能得到执行吗?
叶宁:它只能在美国的司法管辖权涉及到的地方执行,比如讲,如果这个原告胜诉了,他这个被告失败,而败诉的被告在美国有财产,比如它有分公司在美国,它有一栋楼房在美国,那么如果它在美国境内或美国司法管辖权能涉及的地方有它的财产存在,它还是可以执行的。
但是如果在美国什么东西都没有,统统都在中国境内,那么它就涉及到了两国之间的司法协助问题。就是说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在另外第三国怎么执行,这样一种司法协助,就需要两国之间有明确的司法协助条约,由条约来解决。
主持人:现在中、美之间有这样的司法协助条约吗?
叶宁:这个问题就需要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这就复杂了。像这种问题,投资者在踏入第三国进行投资之前,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许多投资者存在着盲区,一般他比较注重当地的经济环境,比较注重当地的技术环境,比较注重当地的硬件结构,而往往存在一个盲点,就是忽略当地的法律环境和政治人文环境。
主持人:谢谢叶律师。我刚才问了您一个问题:中、美两国之间有没有这样的司法协定呢?
叶宁:中、美两国之间是有司法协助条约,这个条约到目前为止,只限于司法文书的送达、司法文书的认证等等,它还没有涉及到已经生效的法律、经济合同案件的执行问题。这是一个比较重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需要在两国或多国关系当中,通过司法协助的逐步完善以后,才能够达到一个比较合乎理想的境地。
主持人:谢谢叶律师。陈志飞先生,刚才叶律师谈到,在投资之前一定要考虑到投资环境,您觉中国从司法、人文方方面面环境来说是什么样的?它对外国投资人来说是不是一个好去处呢?
陈志飞: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但是确实也是多方面的。现在我们看到大量资金涌入中国,这并不是说明中国的投资环境特别好,而是很多公司像雅虎这样,它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它进去以后,它了解了中国做生意是怎么做的,所以它也拉帮结派,它也拉关系。西方公司进去以后,并不是将西方的理念、价值观或西方比较先进的管理方法、做生意的方法带入中国,而是学习中国当地的做法。
你如果看西方公司的投资环境,中国实际很多地方还是不完善的,从法律从它的执行各方面来看,它都有很多的局限性。但是这并不妨碍西方公司去做生意去挣钱,但它们这样做的同时,它们的良心却给丧失了,这是我觉的很可悲的一点。
主持人:好,我们接一下纽约杨先生的电话,杨先生您等一会儿了,杨先生请讲。
杨先生:主持人好,嘉宾好。我想问一下这次雅虎的庭外和解能不能成为一个案例?因为好像牵扯到同类案件的美国公司,有一、两家在同样的问题上也遇到了同样的诉讼。我在想,有没有可能这次的解决方法“庭外和解”能形成一个案例,其它后面的案子都能照这样来解决,请嘉宾给说一下,谢谢。
主持人:好的,谢谢杨先生。我想这个要请叶律师回答一下,庭外和解能算一个案例吗?是不是要经过法院判决才能成为一个案例?
叶宁:对,非常遗憾,像这样的庭外和解,在法律技术的规范上是没办法形成一个先例的。由于庭外和解的作用,那么这个案件就很特殊了。而这案件的特殊是在整个案件还没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就撤诉,所以它没法形成一个法律的先例。这是从法律的技术规范来看的。
但是从整个案件的影响来说,它还是具有先例的作用。这个先例是广义的先例,而不是严格的司法范畴上的、狭义的先例。
实际上从广义来说,雅虎的案例不仅有国际性的影响,也有国内法的影响。因为现在也有一些美国公民提出来,美国的ATNT公司,美国的电话公司也就它的国内法监控用户,由美国司法执法当局随便监控用户隐私的问题,现在这些电话公司正在提出是不是应该给它们司法诉讼的豁免权。
所以把雅虎公司的案件作为广义上的先例,不仅对国际社会有普遍的示范作用和示警的作用,对美国国内的政治人文环境也会发生不可估量的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主持人:谢谢叶律师。陈破空先生,您觉得这一次庭外和解之后,美国方方面面的反馈是怎么样?有什么样的舆论呢?
陈破空:美国报纸的评价是积极的,美国的舆论认为雅虎立场的转变表明了雅虎道歉、认错和纠正的一个姿态,舆论对这种姿态表示肯定。美国国会议员的说法是,雅虎早就应该寻求和解,只是来的太迟了些;美国国会议员同时也警告问题远没有解决,因为像雅虎这样的案子,实际上造成至少三方面重大影响。
一方面对中共方面来说,中共以为利用雅虎公司提供的机密,重判了师涛或王小宁,对网络是有一个警告或惩戒。但事实上透过师涛这个案件在国际社会的曝光,就使中共控制互联网、压制言论自由的丑闻更加传遍全世界,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雅虎公司从一开始不道歉、不认错,甚至21个月没跟家属联系,美国国会对此也非常愤怒,说被重判21个月你居然没有跟他家属联系过,对此非常愤怒。
雅虎公司最后发展成主动联系家属,提供赔偿,提供人道援助;而且从以利益为主、不关心人权发展成要关心人权,要建立人权基金。不仅帮助师涛、王小宁家属,还要帮助所有受到中共箝制、在网络上发表自由言论受到迫害的异议人士。
所以这样一个转变,对各大公司,各种西方的大公司,如谷歌、雅虎或者微软是一个良好的示范。而且这�面不仅看到了中共的倒行逆施和雅虎的助纣为虐,也催生了美国产生新的法案,就是“全球自由网络”法案。
这样一种法案的诞生,就是在这个案子的背景下,它将更大程度的保护世界上的异议人士,更大程度的压制、防范西方那些大公司和中共政权的合作,而且对中共政权来说,也收缩了它迫害的力度。
这些重大的意义,都是这个案件所引起的,所以这个案件可以是载入史册的案件,也将是影响人权史的一个案件。
主持人:刚才陈破空先生谈到了,雅虎从开始到现在,在态度上有一波三折的变化,作为任何一个商业机构来说,谁都不愿让自己的名声变坏。那您怎么看它的变化,它是不是一开始判断失误了呢?
陈志飞:我觉得它判断失误在于它要看外界的反应如何来作出它的判断,这是公司行为中很正常的一面。我同意陈破空先生刚刚所说的这些,这个案件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我觉得如果要彻底实现商业利益完全遵从人权准则,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这次事件得到很好的解决,就是因为它牵扯到一些网络公司,而且的确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但是如果你看一下历史,比如在德国纳粹时期有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公司,它造了大量的军车,造了大量的军火,后来美国要求赔偿;瑞士银行在二战期间也帮了纳粹处理资金,从犹太人剥夺来的资金全部存到瑞士银行,瑞士银行替它们保管,而且还替它们保密,这些都是丑闻。
从美国来讲,它并没有一整套系统的法案来规定公司的道德准则,但如果公司的产品损害了消费者和顾客的利益,它是可以惩罚你的。所以美国有食品和药物管理委员会这些东西。
但是新的网络公司造成对民主运动、对民权人士的危害,这在过去是一个新的现象,所以新的网络保护法案我觉得是一种很积极的倾向,我在这方面是持乐观态度的。
主持人:好,那我们再接一下拉斯维加斯林女士的电话,林女士请讲。
林女士:你好,安娜,嘉宾好。我想讲一下我自己的实际经验。那是发生在88年、87年,在跟中国做商业贸易的时候,我曾经有四个大的合同,一个合同完全被他们单方摧毁掉了,然后另外三个要另外打官司。
其中有一个官司因为当时不知道要找谁好,因为中国的法律很落后。结果在国务院有一个高官就告诉我,你们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要签到仲裁庭,所以那个时候我们有一个案子就到了仲裁庭去打官司,结果就打赢了。
那个仲裁庭我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所以法律人士就可以研究一下,因为在88年、89年可以打赢的话,我相信现在更进步。那给大家提供一个商业这方面的途径,是这样子的。
主持人:谢谢林女士,今天我们是热线直播的节目,欢迎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号码
646-5798879。刚才林女士提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那我们想请问一下叶律师,她谈到说你如果去仲裁庭仲裁的话,打官司要赢的机会可能会更大,那我想问一下叶律师,您怎么看呢?另外还有是不是在国外一个地方仲裁,公正性会更高,那么它有没有可能得到执行?
叶宁:仲裁是一种中间道路,仲裁的特点就是一般在商务合约当中,你签署了仲裁协议以后,就意味着你要放弃诉讼,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商业争端、经济争端的话,那么就交给仲裁委员会来仲裁解决。
一般生效了的仲裁裁定,就具有法律上的终审判定的效力。而一般仲裁产生的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不能证明仲裁员有腐败的情事,或者有犯罪、舞弊的情事的话,那么仲裁裁决就是终审判决。
中国现在还是有仲裁制度,设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国际仲裁委员会是具有比较崇高的国际影响的。那么仲裁的特点是这样,仲裁肯定没有完整的民事诉讼,没有陪审、大陪审团参与的,在形式上没有那么完备,但是仲裁有一个特点,一般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都是素质比较高的公民。
比如说我所在大学的研究生、许多法学教授就是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所以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一般仲裁裁决,它还是有很高的制式性,知识结构比较高,那么也就会有一定的公正性。
特别是这�面有“大于”和“小于”的问题,如果一般案件的性质不是太严重,不是牵扯到重大的国际利益、国家利益的问题的时候,我相信一般仲裁委员会还是会做出比较公正的裁定。而且有的时候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他的法律的质量,绝对不比某些州的州法院做出的判决差,所以这个仲裁的裁定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一个案件要牵涉到重大的国家利益的时候,仲裁员就有可能受到这个国家政府的影响,有的时候就有可能做出一些身不由己的裁定来。
所以这个东西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非常谨慎去选择,因为一旦在仲裁协议上签上字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你不能再…,你就丧失采取诉讼的权利了,所以这个问题,你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的来决定。
还有一个仲裁用得比较多的就是海洋法和海商法的案件,一般海事法庭解决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来进行仲裁的机会也就比较多。
整个来说,设在瑞士的国际仲裁委员会具有最高的国际知名度,但是,中国的“贸促”下面的国际仲裁委员会,他的口碑也还是比较良好的。到目前为止,我没有听到过这个“贸促”下面的国际仲裁委员会,曾制造过法律上比较轰动的乌龙案件或者丑闻,几十年来倒是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主持人:好,谢谢律师。那我想观众朋友们,如果要有这种商业纠纷的话,可能仲裁的概率还会高一些,但是如果您仍然不相信中国的仲裁机构的话,您可以选一个第三方的国家。那么现在我们有观众朋友在线上,我们接一下乌克兰孙先生的电话,孙先生请讲。
孙先生:主持人好。嘉宾好,安娜小姐我很欣赏您的《热点互动》节目的主持特点,分寸拿捏、保持了节目的流畅。我再向陈破空先生表示敬意,您的评论言简意赅,让我非常受用。
我们看看雅虎“庭外和解”案提供的意义,我觉得这个案子,给中国大陆关心国家前途及各类受迫害的人士提供了一个相当好的机会,他们可以利用雅虎建立所谓的人道主义基金的契机。所以我愿意相信该公司的诚意和它的善意。
还有就是中国政府为明年奥运会,对国际社会做出的所谓承诺,我们试着捅一捅这层玻璃纸,是否能够自由或者是半自由的在雅虎或者谷歌之类的外国在华的网站上,发表一下自己不同于中国政府的一些真实的话语,而看看这个伪善政府的反应。
当然,在不可能坐视的情形之下,可以预期这个伪善的政府会不会凶相毕露,可能会将外国网站逐出中华伊甸园、或者封网、或者让杨致远先生承受更加巨大的压力。那么就会让中国人民…给中国人民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点。
另外,让国际社会更多的人,那些关心中国问题的人士,能够擦亮他们的眼睛,抹掉些许伪善政府的光环,遭受更多正义人士的指责和鞭挞,国际社会最终会在认清真实中国的问题上取得共识,谢谢。
安娜:谢谢孙先生,那我们现在再接一下纽约杨先生的电话,杨先生请讲。
>杨先生:大家好,说到网络,不能不说一下网络怪胎──金盾工程和网络警察。我记得好像有美国公司加入这个金盾工程,那么所有的中国网民,都是这个金盾工程的受害者。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对这个事情提出诉讼,我想,应该有什么样的一群人或者或一组人或是形成什么样的组织来提出对这些美国公司的诉讼,或是直接针对金盾工程对网民造成的伤害提出诉讼,因为伤害的网民群体非常大,几亿人,谢谢!
主持人:谢谢杨先生,可以请陈破空先生回应他们两位的发言吗?
陈破空:首先谢谢乌克兰的孙先生对我们节目的指教,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得更好。另外,孙先生提到了这个案例,中共政权现在可以说是…我们中国有一句话叫做“好事变坏事、小事变大事”。
中共政权在这个案件上自以为得计、得手,但是师涛和王小宁以付出自己沉重的牢狱生涯为代价,去换取国际社会的高度注意;对中共政权封锁互联网、压制言论自由,以及西方公司被迫跟中共合作,屈从中共,这样的事情也引起了高度的注意。
而且我刚才讲了,促成“全球网络自由法案”的诞生,这些都是乐观的迹象。你刚才讲的奥运会,在奥运会之前发生很多很多事件,来冲击中国的厚墙也好、薄墙也好或脆弱的墙也好,我想雅虎案被告和雅虎案被迫和解,这就是奥运会之前的事件之一。希望这些事件或多或少、涓涓细流汇成洪流,能够冲垮中共所谓的这些专制防堤。
另外,孙先生刚才讲到网路怪胎“金盾工程”,我们知道金盾工程是江泽民的儿子江绵恒亲自主持,耗用了中国的民脂民膏15亿美金,所建设的一个防范中国民众知情权、剥夺中国人民知情权的网络工程。
我们看到中共在网络上有“攻”也有“守”,金盾工程就是为了防守,组成网上的长城,来防守自由言论、自由资讯的普及;另一个是“攻”,对师涛跟王小宁这样的判决、对雅虎公司以及西方公司的贿赂和压力,这就是一种攻。所以有攻有守,使中共成为先进文明、人类文明顽固的敌人。
所以互联网不仅是一个先进技术的代表而且是一个全球化的代表;不仅是一个高技术的代表,而且是人类作为一个大家庭的代表。
刚才杨先生提到,能不能诉讼中国在网路上的封锁,我想是绝对可以的。因为这样的互联网一直以来都是全球性的工具、就是全人类共用的工具,中共利用它把持一片国土,对全世界用普及的高科技和这样一个先进文明的象征来进行抵制的话,我想许多文明国家和文明人类、团体都应该来诉讼中共。
主持人:好,我们现在接一下内蒙古杨先生的电话,杨先生请讲。
杨先生:我觉得金盾工程封归封,也没什么用处、根本就没有用处,我觉得现在这互联网,中共封啊也都形同虚设,我在这里感谢这些破网专家,为我们提供这么多方便的条件。谢谢!
主持人:谢谢杨先生。其实金盾工程也是封不住人上网的,那刚才乌克兰孙先生说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就是现在有这个人权基金,另外还谈到这些大公司,我在想陈先生您也是在大公司里面工作。
我经常在想一个问题,有很多大公司其实它现在是中共主要资金的来源,如果所有大公司都有一个原则,说这样做我们都不同意、我们都要坚守商业道德原则,(就是您刚才提到的商业道德)。如果这样的话,中共反过来要去求这些公司,因为大家都不按照你的规则去跟你合作,对吧?
陈志飞:这个问题是很有意思的问题。
主持人:这是一个谁怕谁的问题,为什么西方公司要去怕中共?而不是中共来怕它?如果我们现在都说我们都要坚守商业道德,你做这种违反人权的事情、你做这种不讲理、不合法、不守法的事情,我们就不跟你合作。
陈志飞:从西方国家来说,它们这套东西要维护道德价值观得靠媒体和民众的力量,因为它们是自由经济,所以公司的原则就是赚钱,它们的上帝就是客户,所以现在好多公司很悲哀的把中共变成它们最大的客户。
所以说要使这种人权、道德观念确实履行下去,需要民众、媒体都发动起来,像对待雅虎案这样,对待它们所有和中共勾结的行为,这样才能彻底使他们的价值观得到实现。否则,单靠西方国家法律的力量,客观来讲,我觉得还是比较困难。
主持人:我想从雅虎案来说,从长远来说,如果它这样做的话它们慢慢就赚不到钱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它只是趋“利”而行,所以可能到最后抛弃了它。
陈志飞: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比如美国道琼股票有30个特别有名的股票,而且都是非常好的。如果你去看那些公司的话,大部分公司我们大家都知道,比如花旗银行等等大公司。
那么有一家公司,中国人可能不太清楚,叫做Altria ,它的前身就是美国的烟草公司叫Philip Morris。它的股值非常稳,而且它的股息红利给的非常多,但是股票价格一直涨不上去。因为有很多人觉得这间公司,虽然在美国法律允许范围之内运作,但是它鼓励人抽烟,它害死了很多人,所以还是有很多人抵制它,使它的股票价格一直涨不上去。
主持人:刚才孙先生还提到了一个问题就是说利用人权基金,它相信雅虎的用意还是好的。那您认为对很多中国经常上网的百姓和异议人士来说,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人权基金呢?
陈破空:这是对中国异议人士、中国民众的巨大鼓舞。因为雅虎的和解案达成后,杨致远书面发言中,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跟受害人家属会面之后,他迫切觉得需要纠正他们的错误、纠正自己的错误。他觉得不仅仅是为受害人的家属,也是为雅虎的未来,认为雅虎将来的作为应该符合全球的价值观。
所以在这个时候,雅虎应该感受到,它如果仅仅为了经济上的利益而寻求短视的行为,那是两头受气。一头是中共给它的压力;一头是它总部所在地,美国这个自由社会所给它的压力。与其像“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还不如回到人权、人道、人性的正常原则上来,正常的做生意。
就像西方的商业社会的规矩一样,你正常的、守法的、有道德的做生意,那才有远景的,雅虎公司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当然希望更多的西方公司认识到这一点。我想倒过来,它的人权基金也好、还有更多西方公司的介入也好,当然是对中国民众及异议人士的巨大帮助。
主持人:陈先生,您认为这个案件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对师涛和王小宁他们的家人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陈志飞:我觉得他们的家人应该要求雅虎,正式出面要求中共减刑或者释放师涛和王小宁,而且雅虎要提出条件,如果你不按照我这样做的话,我要跟你违约、拒绝与你合作,这样才能真正表明雅虎对解决问题有诚意,才能真正表明它改正了错误。
主持人:那陈破空先生您怎么看?
陈破空:事实上,虽然它这次和解条款没有公布,但已经暗示了雅虎公司将跟中国政府合作,促成师涛和王小宁尽早减刑。同时它们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提高人道援助,虽然没有公布数字,但是我相信雅虎公司的实力,这将是个天文数字。
我想受害人的家属应该至少得到百万以上的赔偿,同时人权基金的数目没公布,我相信也会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以雅虎这样的网路巨头、遍及全球的网路巨头来说,应该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样的数字如果能促进中国人权,对中国政府也是个沉重的打击。
主持人:今天我们的时间又快到了,非常感谢二位。我想这个人权基金可以鼓励很多中国人,当他们的上网权利、通信权利和言论自由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都可以以此为例。就像刚才陈破空先生所说的,去找媒体、向外界披露,让言论真正获得自由、让中共不敢再这样去做。
我们也非常感谢叶律师,很多人说雅虎这个庭外和解是一个言论的胜利,也是美国司法的胜利。虽然这个案子没有经过司法的审判,我想更多的是道德和人性的胜利!非常感谢各位的收看,我们下次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