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资条例草案 纳入工资集体协商制

(中央社台北九日电)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示,目前中国“工资条例”草案主体已完成,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写入其中,也就是劳工工资水准的形成和增加将由企业和工会双方谈判确定。 “京华时报”今天报导,中国政协委员、中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说,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今年首度写入了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里。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列席工商联界别联组会议后表示,由中国劳动保障部带领制定的“工资条例”草案主体已完成,中国将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政策通过法律化确定下来。  有专家表示,如果“工资条例”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就会成为一种工资形成和增加的机制。

  作为中国国务院制定的条例,“工资条例”属于法律体系中第二个层面,即中国国务院法规。   张小建指出,工资集体协商是开发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中国将借鉴外国经验,并将其写入“工资条例”。

  中国将稳步落实工资集体协商政策,并将工资集体协商逐步法律化,职工工资水准的形成和增加将由企业和工会双方谈判确定。  他说,由于中国企业所有制的多元化,工资集体协商需要逐步推进。

  据报导,中国五年内工资集体协商将覆盖所有企业。对此,张小建并未明确表态。但他说,中国劳动保障部门、工会部门已在全社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全社会推广并不是指每一个企业都要单独进行集体协商。  张小建说,在工资集体协商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建立区域性的、行业性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由地域性的、行业性的工会和商会进行协商,确定工资水准。

  他说,中国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工资政策并进行监督。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协调、沟通和指导。  张小建说,中国政府不会干预、制定企业具体的工资水准,他们只规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工资水准不能低于这个工资标准。 9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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