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转法人 投资人保障4亿元起跳

(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一日电)会计师法去年修正,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修订相关办法,多数会计师联合事务所可望由目前的合伙型态,转为法人事务所,若签报财报不实引发纠纷,以前三大事务所为例,投资人赔偿保障至少达新台币4亿元。 金管会表示,目前国内会计师联合事务所属于合伙型态,若签证财报不实,合伙人需负连带无限赔偿责任,若事务所转为法人型态,转为有限责任。在此诱因下,预估国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都将转为法人型态。

金管会表示,为适度保护公众权益,将规范法人会计师事务所应有的最低实收资本额,及应投保的业务责任保险金额,依事务所规模大小分三级,最低资本额分别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 金管会表示,以国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例,平均会计师人数约80人计算,转为法人型态所需最低资本额约1亿元,加上最低投保金额3亿元,若执行业务有疏失,投资人可求偿的金额至少有4亿元,若未来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增加,对投资人保障金额会更多。

不过,金管会表示,会计师事务所若因规模较小,资本额、投保金额较小,对投资人的保障金额也较低。 国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囊括八成上市柜公司的财报签证业务,前三大事务所会计师规模都逾80人。

会计师事务所若转型为法人型态,由合伙连带无限责任转为有限责任,不过,金管会表示,亲自签证的会计师仍须担负连带无限责任。 金管会表示,过去会计师因执业疏失赔偿案例不多,事务所赔偿金额都未超过1亿元。

为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法人人格的国际趋势,会计师法去年修法通过,新增法人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型态,金管会今天表示,研拟法人会计师事务所最低资本额,及“法人会计师投保业务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草案,将依规定进行法规预告,征询各界意见。9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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