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三日电)昨天行政院祭出国银参股陆银大利多,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进一步表示,国银申请间接参股的陆银家数,没有限制,但若第一家参股的投资金额较大,将视个案判断是否核准国银投资第二家陆银。 行政院昨天通过“开放海外子银行投资大陆地区银行暨放宽OBU、海外分支机构办理两岸金融业务范围案”,开放国银可透过海外子行参股陆银,但不得超过20%股权。
金管会表示,只要国银投资比重不超过参股银行股权20%,若申请案经核准,不会反对国银进一步取得参股银行的董事席次。 不过金管会官员表示,若国银申请投资陆银的金额较大,想参股多家陆银,第二次申请时,将视个案判断,是否核准该银行参股第二家陆银,但原则上没有家数的限制。
国银登陆松绑必须透过海外子行投资,目前仅富邦金控、上海商银两家符合申请资格,国银及金控在海外设有子行虽有12家,包括永丰银子行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兆丰银泰国与加拿大子行、第一银美国子行,不过金管会表示,除香港子行外,其他资产规模都不及100亿美元。 根据规定,参股陆银的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必须达100亿美元,但依“大陆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规定,国银透过香港子行投资,总资产门槛只需达60亿美元。
银行局副局长钟慧贞表示,开放国银间接参股陆银,可望提高国银海外子行壮大、提高资产规模的动机。9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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