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检察院 酷刑逼供手段 令人发指

【新唐人记者陆芳、李明采访报导】中国江苏省阜宁县城管科长刘萍近日在互联网上,揭露该县检察院对他施加多达31种酷刑,以达到逼供的目的,刘萍表示,非法拘禁期间,非人的折磨,导致他身心受创,只好违心的在编好的材料上签字认罪。此后历经5年上访,但因官官相护,至今仍有冤难申。

刘萍表示,阜宁县检察院一贯用酷刑逼供,据称有31种酷刑。他在关押期间,有42天日日夜夜的被各种酷刑折磨。

刘萍说:“最难受的是,他们用竹片把手指全部敲成瘀血,敲成瘀血以后,用缝被子的针戳你的手指,戳破把瘀血挤出来。”“腋下部位皮肤是比较软的,当时我的两个腋下全部被掐的发黑,那个方法是太残忍了,太多了,还有用竹片敲你的下面。”

刘萍表示,当时为了早点结束那地狱般的生活,只好在检察院人员编好的材料上签字。放出来后至今已经上访、上诉5年了,但因为官官相护,至今有冤难申。

刘萍说:“叫你在一系列笔录上签字,签字说他们检察院没有刑讯逼供行为,你出来以后,这是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是,不要上访,不要在外面说他们刑讯逼供的事﹔第三个是,不要参与阜宁县其它案件。”

刘萍在投诉材料中指出,他的岳父是当地交通局负责人,与阜宁县原反贪局局长晏爱华有过节,诬陷他99年帮岳父办理业务时贪污,窝藏19.6万元,2003将他非法拘禁5个月,还扣押他近50多万元的财产,至今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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