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颖:情感食谱之水巴子馍

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水巴子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所谓水巴子馍,其实就是非常原始的一种麦面馍,是用农家自制的麦麸含量较重的一种粗面粉制成的。通常是将粗黄的面粉用水调稀,然后将其贴到毛边锅的锅壁上,锅底则通常煮着米粥或菜汤,米和菜的香气,再加炉下柴火的淡淡烟味,都深深地浸入到那黄玉般莹洁光鲜的馍体中,有一股任何东西都替代不了的香味。如果它正好又是从母亲带着菜香的手上传过来,则更是有一股令人眼热的温暖味道。

我吃得最多的水巴子馍不是母亲做的,母亲为了能为家里挣回二三十元钱贴补家用,每天一大早出门,很晚才回来。我的三餐,更多的是由我的铁匠外公做,他那双摆弄了一辈子铁器的手,捏起水巴子馍也很在行。每顿做饭时,总会为我帖上一个馍在锅边,作为对家中最小一个食客的特殊照顾。这让几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舅舅和姨妈心理极不平衡,时不时会用眼睛半真半假地恨我。而我却抱着馍,啃得一脸的得意。

不知是因为外公的手终年有一股铁腥味还是家中的菜饭还不够恶劣,不足以显示出水巴子馍的优越性,外公版的水巴子馍,并不是我记忆中最好最香的馍。事隔多年再回忆,才隐约找出原因:是面和燃料的问题。城里用的精面和煤炭炉,是制不出真正极品的水巴子馍的。

真正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我在六姨妈插队的乡下吃到的,那地方名叫白塔坝,离县城二十几公里,是本县最穷最苦的地区之一,那里的工分价值,只相当于平均水准的四分之一,一个壮劳力苦干一天挣八九分钱。

在这样的地方,油、豆瓣和花椒等川菜必须的调味品是奢侈的,只在请客时用。盐虽然不奢侈,但也没大方到可以随便用,因为那东西得拿家里仅有的两只鸡偶尔下的蛋跑几里路去大队换,这是一个麻烦的过程,因而大家多数时间都能省则省,以最省油盐的方式煮菜。一大堆菜扔进锅里掺水狂煮,熟后放盐,与猪食的区别,一是洗得认真些,二是有盐。

大锅菜最佳的伴侣,便是水巴子馍。这东西只须往大锅菜的锅边贴上几块面糊糊,把锅一盖,菜起锅时,馍也就好了。

水巴子馍可以和任何菜汤相伴,但我最喜欢的,是它和土豆汤的组合。黄黄的土豆黄黄的馍,发出淡淡的软玉一般的柔光,与灶里的青烟和锅里的水汽一道,将满是烟尘的农家厨房,烘托得亲切而温馨,所有的杂乱与肮脏,被一扫而光。

作为白塔坝的小客人,我品尝过村里所有人家的水巴子馍,那时我年纪小,不懂事,不知道粮食之于穷人家的金贵,总喜欢在别人家里“守嘴”,而朴实的白塔坝人,也从没觉得我这张突如其来的小嘴是多么大一个负担。虽然有时因为我的出现而让女主人忍嘴吃个半饱,但大家仍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因为那时我的小嘴很甜,每次吃完都会夸人家的饭菜香。夸得女主人乐呵呵的,我这个小小城里人的意见,会让她们开心半天。当然,在这之后,也少不得六姨端着半碗米或面,挨门去道谢。

虽然夸了很多人家的馍,但真正让我喜欢的,还是一个姓廖的老婆婆做的馍,她有一个和我年纪相近的孙子,因而我在她家出现的频率更高些,她做的馍里有些玉米面,而土豆汤里多了一些咸菜和葱,仅凭这点小小的讲究,就让人感觉出一些不一般来。老太太当年在地主家当过佣人,因而,见识比多数乡下老太太要多一点,同样粗糙的农家饮食,因那点小小的见识,而变得不大相同。

廖婆婆的孙子顺娃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成年后多部文学作品主人公的原型,他比我大两岁左右,但对于田野和农村生存技巧,懂得比我多太多了。我们俩时常一起到田里去捡麦穗,他总是带我到几里外的部队农场里去捡,因为那里是用机器收割,遗漏得很多。我们每次都用小背篓背回半篓麦穗,他会把我的那一半,交到奶奶手上,看她用满是黑巴裂纹的手把麦粒一颗颗脱下,然后用筛子细细筛好,放到锅里焙干,然后抓进石锥里锥成黄黄的麸面。不出意外的话,半小时后,我一下午的劳动,便会变成两个印着老奶奶手纹和土豆汤香气的水巴子馍放到我的怀中,而我给顺娃分时,他通常不会要,他总是一面吞口水,一面说不爱吃。他自己每次捡的麦子,则送到保管室,交到队长手里,乐得队长直夸这娃娃是全生产队觉悟最高的人。

我一直对他的举动不解,有一天在竹林里躺着玩,才听到他的心声,他一直想让队长表扬他,这样,长大就可以当队上的拖拉机手,到那时,水巴子馍馍,要多少就有多少。

他的这个愿望最终没实现,17岁那年,在和邻队争水的一次械斗中,为了保护队长,他头上挨了一锄头,当场就死了。

水巴子馍,因为有了顺娃的这段故事,而增加了些苦涩的意味。

前些日子,我去乡下,到一户农家,看见久违的土灶,鼻子里不觉又显现出水巴子馍那诱人的香气,于是央求主人做两个来吃。年轻的主妇有点茫然,问旁边的中年妇女是何物,那女的笑笑对我说:现在哪个还吃那东西?连猪都不吃了,我还是给你炖只鸡吧!

她的态度很热情也很诚恳,但让我打心眼里不舒服。

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她还是做了,外形和质感与记忆中别无两样,只是它旁边的陪衬物变成了鸡鸭鱼肉,吃起来已不是记忆中那个味了。

如同记忆中多年未见的初恋情人,怀念的感觉永远好于重见。嚼着那无味且有些粘牙的面馍,我发自内心地后悔自己的坚持。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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